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本公司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8/24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黃昉鈺董事長兼總經理、張端禎副總經理、林錦培副總經理、林謀河董事長特別助理、邱寶桂財務長、葉佳鑫協理、廖素蘭協理、何華銓協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黃昉鈺董事長兼總經理擔任聯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黃昉鈺董事長兼總經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E.O.I.(B.V.I.) CO.,LTD.董事、黃昉鈺董事長兼總經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EXCELLENCE OPTO.INC.董事、黃昉鈺董事長兼總經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Super Bright Investment Inc.法人董事代表人、黃昉鈺董事長兼總經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Reech Trading Ltd. 董事、黃昉鈺董事長兼總經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張端禎副總經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Super Bright Investment Inc.法人董事代表人、張端禎副總經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執行副總經理。林錦培副總經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Super Bright Investment Inc.法人董事代表人林謀河董事長特別助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長特助邱寶桂財務長擔任本公司子公司Super Bright Investment Inc.法人董事代表人葉佳鑫協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協理廖素蘭協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協理何華銓協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協理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所有出席董事一致決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黃昉鈺董事長兼總經理、張端禎副總經理、林謀河董事長特別助理、葉佳鑫協理、廖素蘭協理、何華銓協理。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黃昉鈺董事長兼總經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張端禎副總經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執行副總經理林謀河董事長特別助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長特助葉佳鑫協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協理廖素蘭協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協理何華銓協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協理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深圳市寶安區龍華鎮同富裕工業園第15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光電元器件相關產品的研發、生產、銷售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