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收到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事宜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當事人:本公司持股一年以上10%大股東法院名稱: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處分機關: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相關文書案號:100年度司字第23號2.事實發生日:100/08/16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聲請裁定本公司解散事件4.處理過程:裁定本公司解散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不適用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研議後續作業7.其他應敘明事項:100/08/16(本公司收到裁定書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