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子公司仲利國際租賃有限公司公告其與大陸地區銀行人民幣830,00
代子公司仲利國際租賃有限公司公告其與大陸地區銀行人民幣830,000,000元銀團貸款協定1.事實發生日:100/07/22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瑞穗實業銀行(中國)、上海銀行長寧支行、中國農業銀行上海市浦東分行、華一銀行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0/07/22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仲利國際租賃有限公司與瑞穗實業銀行(中國)、上海銀行長寧支行、中國農業銀行上海市浦東分行、華一銀行人民幣銀團貸款協定, 授信自2011年至2014年,金額為人民幣830,000,000元。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1)借款人須將本協定項下的貸款用於其一般運營資金需求(2)財務條件限制:(i)借款人及保證人應確保在授信期限內,其淨值比率不低於10%; 且其利息保證倍數不低於1.1。(ii)保證人之有形淨值不低於新臺幣9,000,000,000 元;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有效改善仲利國際租賃有限公司部分營運資金之取得並擴大營業規模。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 擴大營運規模,提高公司獲利,增進經營績效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