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發放一百年現金股利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牧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發放一百年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業經民國100年6月2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九十九年度盈餘分派案,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27,300,000元依分派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持有股份,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0.39元,現金股利配發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計。二、茲訂定民國100年8月14日為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100年8月10日至100年8月14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0年8月9日(星期二)下午4時30分前逕洽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至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 2326-8818),俾可享有配息權利。三、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四、現金股利預計於100年8月31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匯費或掛號郵寄費用由股東自行負擔。五、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