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執行100年股東常會通過私募第一次發行普通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7/112.私募資金來源:對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人進行之.3.私募股數:5,000,000股.4.每股面額:面額新台幣10元.5.私募總金額:新台幣80,500,000元.6.私募價格:(1)本次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為下列二者孰高者:A.以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為新台幣20.10元。B.九十九年度財務報告每股淨值為新台幣11.49元。C.本次參考價格定為新台幣20.10元。(2)本次私募價格之實際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私募價格之依據,授權董事會訂定實際發行價格時,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3)本次私募價格訂為16.1元,係參考本公司經營績效、未來展望及最近股價,實屬合理。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其轉讓應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辦理.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本次募得資金將用於充實營運週轉、支應營運所需之資金,避免進一步擴張銀行融資借款額度,以強化財務結構,降低資金成本。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3.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次選擇方式為引進外部的策略性投資自然人為主,主要考量應募人在產業有專業及豐富的工作或投資經驗,並符合法令規定之財力門檻,以期可給予公司正面之協助。目前已洽定應募人名單如下:簡奉任:一般自然人;蔡振良:一般自然人;陳志育:一般自然人;賴黃鶯:一般自然人;林政賢:一般自然人;李芯羢:一般自然人;陳添火:一般自然人;洪耀坤:一般自然人;(二)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繳款期間為:民國100年7月21日起至民國100年7月22日止。(三)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民國10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