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壹、本公司一○○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可分配盈餘新台幣8,500,000元及資本公積新台幣8,500,000元,合計新台幣17,000,000元辦理轉增資發行新股計1,7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並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7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2410號函核准在案。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一、公司名稱:博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一)電子零組件製造業(二)電子材料批發業(三)電子材料零售業(四)國際貿易業(五)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定股份總額、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總額新台幣1,360,000,000元,分為136,000,000股(其中4,900,000股供員工認股權憑證或附認股權公司債行使認股權使用);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40,000,000元,分為34,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龍潭鄉烏林村工二路一二八號。五、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於民國84年4月10日訂立,於民國100年1月13日復經第十三次修訂。七、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含獨立董事二人),監察人三人(含具獨立職能監察人一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本屆任期至民國103年1月12日止。八、本次發行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后:(一)以九十九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8,500,000 元,及資本公積中提撥新台幣8,500,000元,合計新台幣17,000,000元辦理轉增資發行新股1,7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並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二)股東之股票股利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自行合併湊成壹股之登記,逾期未併湊者視同放棄。其併湊不足部份,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其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三)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登記資本額新台幣1,360,000,000元,分為136,000,000股(其中4,900,000股供員工認股權憑證或附認股權公司債行使認股權使用);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57,000,000元,分為35,7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十、增資計劃用途:強化股本結構。十一、本次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將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並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保管或登錄,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函知各股東。參、普通股增資配股基準日:本公司訂定民國100年8月8日為普通股增資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0年8月4日起至民國100年8月8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00年8月3日下午五時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巿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股之權利。肆、本公司最近(九十九)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股東權益變動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