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都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現金股利分派暨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夏都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現金股利分派暨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100年5月1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99年度未分配盈餘中提撥現金股利新台幣31,706,793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5元;另以未分配盈餘新台幣63,413,60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6,341,360股,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6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26376號函核准在案。二、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夏都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2.投資顧問業3.管理顧問業4.餐館業5.遊樂園業6.一般旅館業7.景觀、室內設計業8.花藝設計業9.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代辦業10.環境檢測服務業11.花卉批發業12.花卉零售業13.環境用藥批發業14.環境用藥零售業15.肥料批發業16.肥料零售業17.建材批發業18.建材零售業19.機械批發業20.機械器具零售業21.室內裝潢業22.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23.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24.菸酒零售業25.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26.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27.機車零售業(限新車)28.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29.船舶及其零件零售業30.租賃業31.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32.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登記資本額為750,000,000元,已發行普通股63,413,59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整,共計634,135,950元。(四)本公司所在地:屏東縣恆春鎮網紗里省北路40巷2弄15號。(五)訂定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民國八十四年九月八日,第二十一次修訂於民國一百年五月十三日。(六)董事及監察人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697,549,550 元,分為69,754,95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整。(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本次增資發行新股計6,341,36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分配,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原股東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除權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改以現金分派之(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2.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3.本次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採無實體股票帳簿劃撥方式配發,屆時將另行公告並分函各股東。(九)本公司除息及除權基準日及停止過戶等日期說明:1.本公司於100年5月1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會訂定除息及除權基準日,經本公司第六屆第四次董事會決議通過,茲訂100年7月11日為除息及除權基準日。2.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0年7月7日起至100年7月11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欲現場辦理之股東,請於100年7月6日親臨或郵寄本公司統一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東興路8號B1,電話:02-27478266)辦理過戶手續,郵寄辦理者以郵戳為憑。(十)現金股利茲訂於100年7月27日發放。(十一)增資發行新股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二)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