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年發放現金股利暨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精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年發放現金股利暨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公告事項:壹、本公司於民國100年6月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99年度盈餘中提撥現金股利新台幣35,929,084元及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898,227股,另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597,383股。盈餘(含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0年6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28707號函核准發行。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精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一)CC01050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二)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三)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四)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五)F401010國際貿易業。(六)I501010產品設計業。(七)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額新台幣800,000,000元,分為8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增資前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49,113,550元,分為44,911,35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股票。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縣竹北市台元街36號3樓之7。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監察人3人,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91年5月1日,第七次修訂於民國100年6月9日。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面額及發行條件:1.本公司擬自民國99年度之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8,982,270元,辦理發行新股898,227股,每股面額10元,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每仟股無償配發2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得由股東自行合併成一整股,於停止過戶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逾期辦理按額折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2.另以員工紅利新台幣9,223,594元轉發行新股,其發行股數以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淨值為計算基礎,計算應發行股數為597,383股,餘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以現金發放。3.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發行新股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64,069,650元,分為46,406,96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增資用途:投入新產品研究發展,充實營運資金。十、本次增資股票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起三十日內發放,屆時將另行公告。現金股利預計於100年8月5日以匯款或以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參、本次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業經本公司100年6月9日董事會決議訂定100年7月18日為除權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0年7月14日至100年7月18日止為停止過戶期間,100年7月13日為最後過戶日,100年7月12日為除權息交易日。肆、股務代理機構: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巿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伍、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