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決議本公司100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案申請募資展延
1.事實發生日:100/06/172.發生緣由:本公司現金增資募資案原股東及員工原訂繳款期間為100年5月12日至100年06月13日,有鑑於近期光電產業資本市場變化,股價波動較大,為尋求適當之特定人,順利完成資金募集,以維護股東權益,擬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延長募集特定人繳款期間期限三個月。對已繳交股款之股東及員工將另訂相關補償方案另行公告。3.因應措施: 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其他相關事項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