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00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普通股股款催繳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0/06/212.發生緣由:本公司100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3,500,000股案,原認股繳納期限業已於100年06月20日屆滿,經查尚有員工及原股東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3.因應措施:(1)茲依公司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三項準用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條之規定,特再催告。(2)自民國100年06月21日至100年07月22日為股款催繳期間,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持原繳款書辦理繳款,逾期未繳者,即喪失其權利。(3)若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本公司將於催告期滿後儘速將 貴股東所認購之股份,依 貴股東所登記之集保帳號,以新股撥入該帳戶。4.其他應敘明事項:若 貴股東及員工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電話:(02)2718-6425)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