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00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1.股東會日期:100/05/312.重要決議事項: (1)承認事項 第一案、通過9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第二案、通過99年度盈餘分配案。 A.現金股利新台幣 32,531,125元(每股新台幣 0.5元)。 B.股票股利新台幣162,655,620元(每仟股配發 250股)。 C.配發員工紅利43,749,836元及董監事酬勞7,291,639元。 (2)討論暨選舉事項 第一案、通過99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決議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162,655,62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6,265,562股。 第二案、通過擬以低於時價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案。 第三案、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 第四案、通過設置審計委員會案。 第五案、通過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第六案、通過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第七案、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第八案、通過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第九案、通過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管理辦法」案。 第十案、選舉二席董事案。 董事當選名單如下: 梁發進先生 寶嘉福投資有限公司 第十一案、通過解除本次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