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分割基準日及減資基準日 2011/05/30 1.事實發生日:100/05/302.發生緣由:(1)本公司於100年5月30日董事會決議,訂定100年7月1日為分割基準日及減資基準日。(2)本公司業經100年股東常會決議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5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24632號函核准辦理減資。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向經濟部辦理完成減資登記核准後,將另訂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及公告相關事宜。 上一則: 奇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派之現金股利及特別股股息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更名及分割減資全面換發股票基準日及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