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接獲德利普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延長收
1.事實發生日:100/05/232.公司名稱:新力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0年5月23日接獲德利普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就其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下稱「本次公開收購」)延長收購期間。(1) 公開收購人:德利普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德利普達」)(2) 原預定公開收購期間:100年4月6日至100年5月25日(3) 延長公開收購期間:依德利普達公開收購說明書之記載,本次公開收購須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下稱「投審會」)之核准。依德利普達所通知,德利普達已於100年4月6日向投審會就本次公開收購提出相關申請,惟德利普達預期可能無法於原預定公開收購期間內,取得投審會核准,故延長本次公開收購期間至100年6月24日下午3時30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德利普達所通知,應賣人成交有價證券之交割,仍將於延長本次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即民國100年6月24日)後7個營業日以內(含第7個營業日)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