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全電訊(股)公司向凱悌(股)公司請求損害賠償之判決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原告: 康全電訊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凱悌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名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院相關文書案號:97年度重訴字第120號2.事實發生日:100/05/24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於民國100年5月20日收受法院來函本公司與被告間請求債務不履行訴訟第一審勝訴判決書。訴訟標的為新臺幣貳仟零玖拾萬壹仟零玖拾壹元。4.處理過程:已委請台灣律師協同處理。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若被告未上訴,應給付本公司新臺幣貳仟零玖拾萬壹仟零玖拾壹元,及自民國九十六年十月六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訴訟費用新臺幣伍拾肆萬捌仟零捌元由被告負擔。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由委任律師依法處理相關後續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