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孫公司Greatsuper公告資金貸與達第22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
1.事實發生日:100/04/06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中山艾羅照明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股100%之被投資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4774(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907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907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金。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46118(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4455.計息方式:年息3%。6.還款之:(1)條件:自第一筆資金匯出起30個月。(2)日期:2013/10/7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907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18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