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工通訊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與本公司總經理訴訟判決結果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當事人:天工通訊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天工公司)總經理、本公司總經理法院名稱:臺灣高等法院文書案號:99年度上訴字第4374號2.事實發生日:100/04/29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天工公司總經理於97年12月向臺北地方法院對本公司總經理個人提起誣告之自訴,該院誣告案一審已判決本公司總經理無罪,而天工公司總經理提起上訴,案經臺灣高等法院判決駁回天工公司總經理之上訴。4.處理過程:無。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