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召開本公司一○○年股東常會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一○○年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0/06/28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30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8公告內容:依據: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相關規定及本公司一○○年四月二十七日董事會決議。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星期二) 上午九時整。二、開會地點:桃園縣龍潭鄉烏林村工二路128號本公司地下室一樓。三、議事內容:(一)報告事項: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2.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二)承認事項:1.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提請 承認案。2.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提請 承認案。(三)討論暨選舉事項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提請公決案。2.本公司擬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股票上櫃,提請公決案。3.辦理初次申請股票上櫃現金增資提撥公開承銷案,提請公決案。4.擬補選獨立董事二席及增選具獨立職能監察人一席,提請補選案。5.董事兼任,擬解除競業禁止限制,請公決案。(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四、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內容如下:(一)擬由九十九年度之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股票紅利新台幣8,500,00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850,000股 ,每股面額10元,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25股。(二)擬由資本公積項下,提撥新台幣8,500,00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850,000股 ,每股面額10元,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25股。(三)無償配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行拼湊,未拼湊或拼湊仍不足一股者,按面額折發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四)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57,000,000元。(五)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原己發行股份相同。經股東會通過並俟呈主管機關核准後,再行召開董事會訂定除權配股基準日。如因法令或主管機關核示變更,致本次增資案有未盡事宜者,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五、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一○○年四月三十日起至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之股東,現場過戶請於一○○年四月二十九日(星期五)下午五點前親臨「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掛號郵寄者以一○○年四月二十九日(星期五)郵戳為憑。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洽詢「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02-21811911);惟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股東,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及公司法第183條第3項規定,其開會召集通知及議事錄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七、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依主管機關之規定,於股東常會38日前,檢附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桃園縣龍潭鄉烏林村工二路128號本公司地下室一樓,電話:03-4992500)。八、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擬訂於一○○年四月二十九日起至一○○年五月九日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一○○年五月九日16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並以限時掛號函件寄送,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九、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十、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