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總經理 林士堯副總經理 鄭明正協理 謝郁蕙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總經理 林士堯副總經理 鄭明正協理 謝郁蕙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林士堯 華樂光電(福州)有限公司 監察人林士堯 恆顥光電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董事長、總經理鄭明正 恆顥光電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董事謝郁蕙 恆顥光電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華樂光電(福州)有限公司:福州馬尾科技園區興業路1號恆顥光電科技(昆山)有限公司:中國昆山經濟技術開發區浩騰路520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華樂光電(福州)有限公司:生產、加工液晶顯示用光學玻璃等光電子元器件及原板玻璃批發。恆顥光電科技(昆山)有限公司:研發、設計、生產觸控顯示器、觸控螢幕、觸控顯示器材料、新型電壓敏等敏感元器件。銷售自產產品,並提供售後服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