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152.增資資金來源:99年度盈餘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7,447,23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74,472,30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擬議原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之畸零股則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一律依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其股份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盈餘分派案如經主管機關核示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之營運需要而須予變更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2).如嗣後本公司已發行且流通在外股份數量,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將庫藏股轉讓、轉換及註銷、或因員工依據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辦法行使員工認股權、或辦理現金增資及其他因法令等因素致影鄉本公司流通在外股份總數,而需配合變更股東配股率者,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