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百年度股東會日期及議程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百年度股東會日期及議程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0/06/27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29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7公告內容:1. 董事會決議日期 : 100/04/112. 股東會召開日期 : 100/06/273. 股東會召開地點 : 台北縣中和市建一路150號13樓之四4. 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二)九十九年監察人審查報告二、承認事項(一)提請承認九十九年度之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提請承認九十九年度之盈虧撥補表案。三、討論事項(一)公司減資彌補虧損案。(二)修訂「背書保證辦法」部分條文案(三)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2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27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證交法第26條之2規定,凡持股未滿壹仟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概依公告為之,如該等股東欲出席股東會,敬請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領取開會通知書,或請攜帶身份證及印鑑當日前往出席股東會。(二)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如有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洽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02-23816288。(三)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日前三十八天,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縣中和市建一路150號13樓之4)。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發展基金會。(四)依公司法第172-1條相關規定,本公司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提案,惟各股東之提案將以一項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否則該提案不予列入。凡欲辦理提案之股東,請於100年4月22日起至100年5月3日下午五時前將書面提案蓋妥原留印鑑後,以掛號寄(送)達本公司(台北縣中和市建一路150號13樓之4管理處收),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案並檢核貴股東相關提案資格及原留印鍵無誤後送交本公司董事會審核辦理,並於法定期限內函覆。8.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