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凱撒衛浴(上)公司公告
代重要子公司越南凱撒衛浴(股)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會相關事宜會相關事宜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4/18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5/103.股東會召開地點:越南凱撒衛浴(股)公司會議室(仁澤一工業區,同奈省)4.召集事由:(1)承認2011年度營業及財務報告書 (2)2011年度股東常會決議實施報告 (3)監察人審查2011年度決算報告書 (4)2012年增加投資資本總額方案 (5)承認2011年度盈餘分派案 (6)提修改公司條例內容 (7)改選董.監一案 (8)其他重要報告事項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NA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NA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重要子公司越南凱撒衛浴(股)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2011年度盈餘分派案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4/18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不分派3.其他應敘明事項:越南凱撒衛浴(股)公司董事會決議2011年度盈餘擬不分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0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20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三重區興德路111號(代表號)R2樓4.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 (1)一○○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年度決算報告 (3)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4)訂定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 2.承認事項 (1)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一○○年度盈餘分派案 3.討論及選舉事項 (1)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 (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 (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 (4)修訂本公司「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部分條文 (5)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 (6)改選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 (7)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8)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為上市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 4.其他議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2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20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擬訂定受理股東提案之期間 及處所如下: 受理提名期間:101年4月9日~101年4月19日 受理提名處所:新北市三重區興德路111之8號7樓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蕭俊祥總經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越南凱撒衛浴股份有限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依公司法第206條第二項之規定,除董事蕭俊祥先生不得參與表決外, 其餘出席董事一致同意通過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 解除蕭俊祥先生擔任「越南凱撒衛浴股份有限公司」職務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0/11/10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中山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黃協興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黃精培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游素環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謝明忠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本公司因考量發展業務及導入國際會計準則等管理上之需要,原委任中山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黃協興會計師及黃精培會計師辦理各項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事項,擬自民國一百年第四季起轉委託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游素環會計師及謝明忠會計師辦理。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公司主動終止委任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0/11/10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否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不適用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不適用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是15.其他應敘明事項:經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與前任會計師及繼任會計師洽談相關變更與辦理委任事宜。
1.發生變動日期:100/11/10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首次設置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許峰源/法羽律師事務所所長陳世雄/詮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吳宗龍/CAMINANTI貿易有限公司負責人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首次設置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NA8.新任生效日期:100/11/10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無實體發行相關事項公告內容:壹、依據:依據本公司於民國100年06月0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案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貳、公告事項:茲將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宜公告如下: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64,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645,000,000元,換發新股比例為舊股票1股換發新股票1股。自舊股票停止過戶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為配合作業,擬訂定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如下:1.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訂於民國100年08月09日。2.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0年08月04日。3.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0年08月05日至民國100年08月15日。4.自民國100年08月16日起開始受理無實體換發作業。5.無實體股票開始換發日期: 民國100年08月16日。二、本公司自本次改採無實體換發新股後,一律改採全面無實體發行普通股股票,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本次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發行之股份相同。三、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手續:1.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如需於交易市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法轉讓股票。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已辦妥過戶者,自民國100年08月16日起,持舊股票、原留印鑑及『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劃撥手續。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尚未辦妥過戶者,自民國100年08月16日起,持舊股票、轉讓過戶聲請書、證券交易稅完稅證明、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股東印鑑卡、印鑑及『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後,再辦理劃撥手續。四、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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