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奇鼎科技(興)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3/06/20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股東會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事項:
(一) 承認112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二) 承認112年度盈餘分派案。
二、討論事項:
(一) 通過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二) 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三) 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以供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櫃)公開承銷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股東會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事項:
(一) 承認112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二) 承認112年度盈餘分派案。
二、討論事項:
(一) 通過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二) 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三) 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以供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櫃)公開承銷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03/27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7
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發行
3.預計發行總額(股):預計發行3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發行總額為新台幣3,500,000元。
4.既得條件:
符合公司所定之營運目標與績效條件等指標者。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遇有員工未達既得條件者,由本公司無償收回並辦理註銷,其他各
項情事處理方式,悉依本公司訂定之發行辦法辦理。
6.其他發行條件:依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辦理。
7.員工之資格條件:
(一)本獎勵計畫適用對象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當日在職之本
公司及從屬公司並達一定績效表現之全職員工為限,具資格之員工
亦須至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與公司未來策略發展高度相關。
(2). 核心關鍵技術人才。
(二)具資格之員工得獲配股數將參酌個人年資、職等、職務、工作績
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因素擬定分配標準,
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惟具本公司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薪
資報酬委員會同意,非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後,再
提報董事會同意。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所需專業人才、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以
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若以董事會決議日前一日(113年3月26日)之每股公允價值56.46元及
既得條件計算,設算估計可能費用化金額約為新台幣1,976萬元,並於
既得期間分年認列相關費用,暫估114年∼117年費用化金額分別約為
新台幣864萬元、708萬元、338萬元及66萬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暫估114年至117年費用化金額對每股盈餘可能影響金額,分別約為
0.276元、0.226元、0.108元及0.021元,對本公司每股盈餘可能之
稀釋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成既得條件前,除繼承外不得將該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予他人、設定…等作其他方式之處份。
(2). 其他權利受限制情形,依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辦理。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1).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交付信託保管期間應由本公司委託股票信託保管
機構進行。本公司全權代理員工進行信託保管契約之商議簽署修訂展延
解除終止,信託保管財產(股份及現金)之移轉處分等以及其他基於本辦
法所為之行為。
(2).員工終止或解除對本公司就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信託保管契約之代理
授權,就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將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
理註銷。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所訂各項條件,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
令規則修正,或因應金融市場狀況或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擬提請
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7
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發行
3.預計發行總額(股):預計發行3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發行總額為新台幣3,500,000元。
4.既得條件:
符合公司所定之營運目標與績效條件等指標者。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遇有員工未達既得條件者,由本公司無償收回並辦理註銷,其他各
項情事處理方式,悉依本公司訂定之發行辦法辦理。
6.其他發行條件:依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辦理。
7.員工之資格條件:
(一)本獎勵計畫適用對象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當日在職之本
公司及從屬公司並達一定績效表現之全職員工為限,具資格之員工
亦須至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與公司未來策略發展高度相關。
(2). 核心關鍵技術人才。
(二)具資格之員工得獲配股數將參酌個人年資、職等、職務、工作績
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因素擬定分配標準,
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惟具本公司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薪
資報酬委員會同意,非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後,再
提報董事會同意。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所需專業人才、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以
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若以董事會決議日前一日(113年3月26日)之每股公允價值56.46元及
既得條件計算,設算估計可能費用化金額約為新台幣1,976萬元,並於
既得期間分年認列相關費用,暫估114年∼117年費用化金額分別約為
新台幣864萬元、708萬元、338萬元及66萬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暫估114年至117年費用化金額對每股盈餘可能影響金額,分別約為
0.276元、0.226元、0.108元及0.021元,對本公司每股盈餘可能之
稀釋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成既得條件前,除繼承外不得將該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予他人、設定…等作其他方式之處份。
(2). 其他權利受限制情形,依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辦理。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1).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交付信託保管期間應由本公司委託股票信託保管
機構進行。本公司全權代理員工進行信託保管契約之商議簽署修訂展延
解除終止,信託保管財產(股份及現金)之移轉處分等以及其他基於本辦
法所為之行為。
(2).員工終止或解除對本公司就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信託保管契約之代理
授權,就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將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
理註銷。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所訂各項條件,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
令規則修正,或因應金融市場狀況或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擬提請
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子公司CHYI DING PTE.LTD.
1.事實發生日:112/06/27
2.發生緣由:因應子公司未來營運發展所需,擬增加投資新加坡子公司
「CHYI DING PTE.LTD.」美元300萬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公司名稱:CHYI DING PTE.LTD.
(2).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3).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4).本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長依實際資金需求分次執行及辦理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2/06/27
2.發生緣由:因應子公司未來營運發展所需,擬增加投資新加坡子公司
「CHYI DING PTE.LTD.」美元300萬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公司名稱:CHYI DING PTE.LTD.
(2).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3).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4).本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長依實際資金需求分次執行及辦理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2/06/13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2年股東會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事項:
(一) 承認111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二) 承認111年度盈餘分派案。
二、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9席(含4席獨立董事)。
三、討論事項:
(一) 通過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二) 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三) 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2年股東會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事項:
(一) 承認111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二) 承認111年度盈餘分派案。
二、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9席(含4席獨立董事)。
三、討論事項:
(一) 通過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二) 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三) 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2/06/13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1) 董事: 鄭智文 / 奇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2) 董事: 鼎碩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賴麗如 / 鼎碩投資有限
公司 董事長
(3) 董事: 柯安 / 瑪卿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4) 董事: 意德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闕聖哲 / 意德士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5) 獨立董事: 王文聰 / 秉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及會計師
(6) 獨立董事: 周國輝 / 膜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7) 獨立董事: 蔡采薇 / 蔡采薇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 董事: 鄭智文 / 奇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 董事: 睿洋機電工程有限公司-代表人:黃國庭 / 睿洋機電
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長
(3) 董事: 鼎碩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賴麗如 / 鼎碩投資有限
公司 董事長
(4) 董事: 意德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闕聖哲 / 意德士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5) 董事: 柯安 / 瑪卿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6) 獨立董事: 王文聰 / 秉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及會計師
(7) 獨立董事: 周國輝 / 膜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8) 獨立董事: 蔡采薇 / 蔡采薇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
(9) 獨立董事: 林昇弘 / 賦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4.異動原因:董事全面改選。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1) 董事 鄭智文 : 1,092,053股
(2) 董事 睿洋機電工程有限公司-代表人 黃國庭 : 2,694,415股
(3) 董事 鼎碩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 賴麗如 : 6,418,045股
(4) 董事 意德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闕聖哲 : 2,904,720股
(5) 董事 柯安 : 563,933股
(6) 獨立董事 王文聰 : 0 股
(7) 獨立董事 周國輝 : 0 股
(8) 獨立董事 蔡采薇 : 0 股
(9) 獨立董事 林昇弘 : 0 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0/05/20~113/05/19
7.新任生效日期:112/06/13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為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1) 董事: 鄭智文 / 奇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2) 董事: 鼎碩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賴麗如 / 鼎碩投資有限
公司 董事長
(3) 董事: 柯安 / 瑪卿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4) 董事: 意德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闕聖哲 / 意德士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5) 獨立董事: 王文聰 / 秉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及會計師
(6) 獨立董事: 周國輝 / 膜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7) 獨立董事: 蔡采薇 / 蔡采薇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 董事: 鄭智文 / 奇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 董事: 睿洋機電工程有限公司-代表人:黃國庭 / 睿洋機電
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長
(3) 董事: 鼎碩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賴麗如 / 鼎碩投資有限
公司 董事長
(4) 董事: 意德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闕聖哲 / 意德士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5) 董事: 柯安 / 瑪卿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6) 獨立董事: 王文聰 / 秉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及會計師
(7) 獨立董事: 周國輝 / 膜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8) 獨立董事: 蔡采薇 / 蔡采薇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
(9) 獨立董事: 林昇弘 / 賦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4.異動原因:董事全面改選。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1) 董事 鄭智文 : 1,092,053股
(2) 董事 睿洋機電工程有限公司-代表人 黃國庭 : 2,694,415股
(3) 董事 鼎碩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 賴麗如 : 6,418,045股
(4) 董事 意德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闕聖哲 : 2,904,720股
(5) 董事 柯安 : 563,933股
(6) 獨立董事 王文聰 : 0 股
(7) 獨立董事 周國輝 : 0 股
(8) 獨立董事 蔡采薇 : 0 股
(9) 獨立董事 林昇弘 : 0 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0/05/20~113/05/19
7.新任生效日期:112/06/13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為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 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鄭智文
董事 睿洋機電工程有限公司-代表人 黃國庭
董事 鼎碩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 賴麗如
董事 意德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闕聖哲
董事 柯安
獨立董事 王文聰
獨立董事 周國輝
獨立董事 蔡采薇
獨立董事 林昇弘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2/06/13~115/06/12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
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董事 睿洋機電工程有限公司-代表人 黃國庭
董事 意德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闕聖哲
董事 柯安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董事 睿洋機電工程有限公司-代表人 黃國庭
深圳永勝裕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湖北睿洋機電工程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2)董事 意德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闕聖哲
毅曄國際(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長
(3)董事 柯安
艾爾諾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艾爾諾淨化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深圳永勝裕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龍崗區坪地街道年豐社區橫嶺工業區橫
嶺中路4號
(2)湖北睿洋機電工程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昆山開發區柏廬南路999號吉田
國際廣場2號樓1201室
(3)毅曄國際(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九龍灣啟祥道 26 號同力工業中心A座 RM
101,6F
(4)艾爾諾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龍崗區坪地街導年豐社區橫嶺中
路4號第二棟廠房101
(5)艾爾諾淨化科技(蘇州)有限公司:蘇州工業園區蘇州大道東123號1幢匯金
大廈1203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深圳永勝裕科技有限公司:LCD及半導體自動輸送設備、超微環境設備、
LCD及半導體精密防震設備的生產加工,銷售自產產品
(2)湖北睿洋機電工程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空調淨化系統的設計、上門安裝
;空調淨化系統設備、自動化控制項系統、機電設備的技術開發、銷售;室
內裝飾裝潢服務;機電產品上門安裝
(3)毅曄國際(香港)有限公司:國際貿易
(4)艾爾諾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精密恆溫控制設備、電子產業無塵室及
相關機電之設計及建造、節能服務
(5)艾爾諾淨化科技(蘇州)有限公司:精密恆溫控制設備、電子產業無塵室及
相關機電之設計及建造、節能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1)深圳永勝裕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幣6,270仟元/持股比例100%
(2)湖北睿洋機電工程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人民幣10,000仟元/持股比例100%
(3)毅曄國際(香港)有限公司:港幣 5仟元/持股比例55%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鄭智文
董事 睿洋機電工程有限公司-代表人 黃國庭
董事 鼎碩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 賴麗如
董事 意德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闕聖哲
董事 柯安
獨立董事 王文聰
獨立董事 周國輝
獨立董事 蔡采薇
獨立董事 林昇弘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2/06/13~115/06/12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
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董事 睿洋機電工程有限公司-代表人 黃國庭
董事 意德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闕聖哲
董事 柯安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董事 睿洋機電工程有限公司-代表人 黃國庭
深圳永勝裕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湖北睿洋機電工程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2)董事 意德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闕聖哲
毅曄國際(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長
(3)董事 柯安
艾爾諾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艾爾諾淨化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深圳永勝裕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龍崗區坪地街道年豐社區橫嶺工業區橫
嶺中路4號
(2)湖北睿洋機電工程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昆山開發區柏廬南路999號吉田
國際廣場2號樓1201室
(3)毅曄國際(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九龍灣啟祥道 26 號同力工業中心A座 RM
101,6F
(4)艾爾諾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龍崗區坪地街導年豐社區橫嶺中
路4號第二棟廠房101
(5)艾爾諾淨化科技(蘇州)有限公司:蘇州工業園區蘇州大道東123號1幢匯金
大廈1203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深圳永勝裕科技有限公司:LCD及半導體自動輸送設備、超微環境設備、
LCD及半導體精密防震設備的生產加工,銷售自產產品
(2)湖北睿洋機電工程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空調淨化系統的設計、上門安裝
;空調淨化系統設備、自動化控制項系統、機電設備的技術開發、銷售;室
內裝飾裝潢服務;機電產品上門安裝
(3)毅曄國際(香港)有限公司:國際貿易
(4)艾爾諾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精密恆溫控制設備、電子產業無塵室及
相關機電之設計及建造、節能服務
(5)艾爾諾淨化科技(蘇州)有限公司:精密恆溫控制設備、電子產業無塵室及
相關機電之設計及建造、節能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1)深圳永勝裕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幣6,270仟元/持股比例100%
(2)湖北睿洋機電工程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人民幣10,000仟元/持股比例100%
(3)毅曄國際(香港)有限公司:港幣 5仟元/持股比例55%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1.董事會決議日:112/06/13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及副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長:鄭智文 / 奇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副董事長:新任,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長:鄭智文 / 奇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副董事長:睿洋機電工程有限公司-代表人:黃國庭 / 睿洋機電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長
5.異動原因:112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由新任董事推選董事長及副董事長。
6.新任生效日期:112/06/13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及副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長:鄭智文 / 奇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副董事長:新任,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長:鄭智文 / 奇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副董事長:睿洋機電工程有限公司-代表人:黃國庭 / 睿洋機電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長
5.異動原因:112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由新任董事推選董事長及副董事長。
6.新任生效日期:112/06/13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3/27
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辦理。
3.因應措施:依函文規定辦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1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案:
(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2,944,412元。
(2)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588,882元。
(3)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
(4)以上決議數與111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5)本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提請112年股東常會報告。
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辦理。
3.因應措施:依函文規定辦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1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案:
(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2,944,412元。
(2)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588,882元。
(3)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
(4)以上決議數與111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5)本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提請112年股東常會報告。
1.事實發生日:112/03/27
2.發生緣由:內部稽核主管異動。
3.因應措施:
(1)人員變動別: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2/3/2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詹涴茜 / 瓦城泰統集團稽核主任
(5)異動情形: 新任
(6)異動原因: 董事會通過任命
(7)生效日期:112/3/27
4.其他應敘明事項:經本公司112年03月2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2.發生緣由:內部稽核主管異動。
3.因應措施:
(1)人員變動別: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2/3/2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詹涴茜 / 瓦城泰統集團稽核主任
(5)異動情形: 新任
(6)異動原因: 董事會通過任命
(7)生效日期:112/3/27
4.其他應敘明事項:經本公司112年03月2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1.事實發生日:112/03/20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11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800,000股,每股認購價格新台幣35元,
實收股款總金額新台幣98,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2年3月20日為現金增資基準日。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11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800,000股,每股認購價格新台幣35元,
實收股款總金額新台幣98,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2年3月20日為現金增資基準日。
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全體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 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之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2/03/16
2.發生緣由:
(1)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及理財規劃考量。
(2)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A.董事長:鄭智文,放棄認購股數99,604股,占得認購股數100%
B.董事:柯安,放棄認購股數51,435股,占得認購股數100%
C.法人董事:鼎碩投資有限公司,放棄認購股數585,382股,占得認購股數100%
D.法人董事:意德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放棄認購股數264,936股,占得認購股數100%
3.因應措施:
上述董事放棄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並收足現金款項。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3/16
2.發生緣由:
(1)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及理財規劃考量。
(2)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A.董事長:鄭智文,放棄認購股數99,604股,占得認購股數100%
B.董事:柯安,放棄認購股數51,435股,占得認購股數100%
C.法人董事:鼎碩投資有限公司,放棄認購股數585,382股,占得認購股數100%
D.法人董事:意德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放棄認購股數264,936股,占得認購股數100%
3.因應措施:
上述董事放棄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並收足現金款項。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12/16
2.發生緣由:內部稽核主管異動。
3.因應措施:
(1)人員變動別: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1/12/16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連淑貞/內部稽核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新任內部稽核主管待董事會決議通過派任後另行公告
(5)異動情形: 辭職
(6)異動原因: 個人生涯規劃
(7)生效日期:111/12/16
4.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內部稽核主管聘任前,由職務代理人暫行職務。
2.發生緣由:內部稽核主管異動。
3.因應措施:
(1)人員變動別: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1/12/16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連淑貞/內部稽核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新任內部稽核主管待董事會決議通過派任後另行公告
(5)異動情形: 辭職
(6)異動原因: 個人生涯規劃
(7)生效日期:111/12/16
4.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內部稽核主管聘任前,由職務代理人暫行職務。
1.事實發生日:111/12/14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12/14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普通股2,8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預計新台幣28,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35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 267 條
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 280,000 股予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無。
(9)原股東認購比例:本次發行新股總數之90%,計2,520,000股
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約
可認購 91.2088198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
之畸零股,由原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認購不足或逾
期未拼湊者,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
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4.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有關本次現金增資相關事宜,如認股基準
日、增資發行股數異動、認購價格變動、股款繳納期間及現金增
資基準日等,或因流通在外股數變動需調整股東認購比率時,為
因應現金增資作業實際發行情形,若因主管機關修正、因應客觀
環境改變或其他事實而有需要調整異動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12/14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普通股2,8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預計新台幣28,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35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 267 條
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 280,000 股予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無。
(9)原股東認購比例:本次發行新股總數之90%,計2,520,000股
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約
可認購 91.2088198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
之畸零股,由原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認購不足或逾
期未拼湊者,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
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4.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有關本次現金增資相關事宜,如認股基準
日、增資發行股數異動、認購價格變動、股款繳納期間及現金增
資基準日等,或因流通在外股數變動需調整股東認購比率時,為
因應現金增資作業實際發行情形,若因主管機關修正、因應客觀
環境改變或其他事實而有需要調整異動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增補選三席獨立董事當選名單暨 董事變動達三分之一
1.發生變動日期:111/06/15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獨立董事
姓名:王文聰
學歷:國立清華大學科技管理學院高階經營管理碩士
經歷:秉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所長及會計師
現職:秉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所長及會計師
永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聚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天愛藝術會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獨立董事
姓名:周國輝
學歷:國立中山大學材料科學研究所碩士
經歷:超視?國際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室 顧問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營運長
現職:中山金利寶膠黏製品有限公司 董事長特別顧問
力宇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顧問
(3)獨立董事
姓名:蔡采薇
學歷:國立清華大學科技管理學院高階經營管理碩士
倫敦大學法學碩士
經歷: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管理師
現職:蔡采薇律師事務所 執業律師
4.異動原因:配合公司治理設置審計委員會調整董事結構。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1) 王文聰: 0 股。
(2) 周國輝: 0 股。
(3) 蔡采薇 : 0 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NA
7.新任生效日期:111/06/15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3/7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為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之職權,增補選/選任
三席獨立董事,增補選後現任監察人即刻解任,並由全體
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
1.發生變動日期:111/06/15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獨立董事
姓名:王文聰
學歷:國立清華大學科技管理學院高階經營管理碩士
經歷:秉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所長及會計師
現職:秉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所長及會計師
永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聚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天愛藝術會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獨立董事
姓名:周國輝
學歷:國立中山大學材料科學研究所碩士
經歷:超視?國際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室 顧問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營運長
現職:中山金利寶膠黏製品有限公司 董事長特別顧問
力宇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顧問
(3)獨立董事
姓名:蔡采薇
學歷:國立清華大學科技管理學院高階經營管理碩士
倫敦大學法學碩士
經歷: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管理師
現職:蔡采薇律師事務所 執業律師
4.異動原因:配合公司治理設置審計委員會調整董事結構。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1) 王文聰: 0 股。
(2) 周國輝: 0 股。
(3) 蔡采薇 : 0 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NA
7.新任生效日期:111/06/15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3/7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為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之職權,增補選/選任
三席獨立董事,增補選後現任監察人即刻解任,並由全體
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
1.發生變動日期:111/06/15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1)監察人:吳智遠 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經理
(2)監察人:蔣正凱 冠環國際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原因:因應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依本公司章程及證券交易法
第14條之4規定取代監察人職務。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0/05/20~113/05/19
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1)監察人:吳智遠 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經理
(2)監察人:蔣正凱 冠環國際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原因:因應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依本公司章程及證券交易法
第14條之4規定取代監察人職務。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0/05/20~113/05/19
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王文聰、董事周國輝、董事蔡采薇。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06/15~113/05/19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
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王文聰、董事周國輝、董事蔡采薇。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06/15~113/05/19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
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1.事實發生日:111/06/15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1年股東會重要決議事項
(1) 通過110年度營業報告。
(2) 通過監察人審查110年度各項表冊報告。
(3) 通過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 通過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案。
(5) 通過110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6) 通過110年度盈餘分配案。
(7) 通過本公司選任獨立董事案。
當選名單:王文聰 董事
周國輝 董事
蔡采薇 董事
(8) 通過擬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9) 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10) 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11) 通過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12) 通過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13) 通過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14) 通過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15) 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3/25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辦理。3.因應措施:依函文規定辦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0年度員工及董監事酬勞案:(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50,637元。(2)董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10,127元。(3)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4)以上決議數與110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5)本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提請111年股東常會報告。
1.事實發生日:111/03/022.發生緣由:本公司110年12月合併營收金額誤植,故更正「當月營業收入淨額」、「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如下:(1)當月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179,573仟元,更正後176,864仟元。(2)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762,246仟元,更正後759,537仟元。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並重新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1/112.發生緣由:(1).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董事(2).舊任者職稱、姓名及簡歷:郭祐甫/本公司董事(3).新任者職稱、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因業務繁忙,請辭董事職務。(6).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110/05/20 ~113/05/19(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5(10).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11).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12).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1年1月11日接獲辭任書,並於同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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