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牧東光電(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0/03/182.公司名稱:牧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0年3月18日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1)通過本公司99年度財務報表及合併報表案。(2)通過本公司99年度盈餘分派案。(3)召開本公司100年股東常會事宜。(4)本公司100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之期間及地點事宜。(5)通過本公司99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6)本公司股票上櫃案及上櫃後首次公開承銷,原股東放棄認股案。(7)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8)增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案。(9)增訂本公司「獨立董事之職責範疇規則」案。(10)本公司100年度員工紅利預定提撥比率討論案。(11)子公司Mutto Optronics Group Limited董事派任案。(12)本公司及集團企業之銀行融資額度增修、集團企業融資額度之背書保證案。(13)增資子公司Mutto Optronics Group Limited美金500萬元案。臨時動議:無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18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本公司截至99.3.18止之實收股本為600,000仟元,預計每股可配發現金股利0.455元,若加計99年12月22日董事會通過且辦理中之100,000仟元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數額,本公司實收資本額將增加為700,000仟元,每股可配發現金股利0.39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擬先彌補去年虧損23,404,583元後,配發員工現金紅利1,397,112元及董事酬勞838,267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18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22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36號7樓(宏遠證券大樓703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 本公司99年度營業報告。(2) 審計委員會查核本公司99年度決算報告。(3) 增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4) 本公司大陸投資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 承認本公司9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 承認本公司99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 本公司股票上櫃案及上櫃後首次公開承銷,原股東放棄認股案。(2)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2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22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0年4月15日起至民國100年4月25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0年4月25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196號5樓 牧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 收
1.事實發生日:100/03/18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牧東光電(蘇州)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孫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217400(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9575(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7745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07025(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9575(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銀行融資額度申請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555277(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9717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銀行授信額度保證:簽約日起一年(2)日期:簽約日起一年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2213454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89688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5.21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33.75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01/242.發行股數:10,000,000股3.每股面額:10元4.發行總金額:100,000,000元5.發行價格:60元6.員工認購股數:1,000,000股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每仟股認購150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一股,於認股基準日後五日內於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逾期未辦理拼湊登記及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員工、原股東認購不足部分,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0/02/1513.最後過戶日:100/02/10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2/11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2/1516.股款繳納期間:100/02/16~100/03/18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0/01/24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永豐商業銀行新湖分行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臺灣新光商業銀行南東分行2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99年12月22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100,00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1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73849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2)本案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ㄧ、本公司於民國99年12月2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1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73849號函核准予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據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牧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CE01030 光學儀器製造業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F401010 國際貿易業F601010 智慧財產權業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501010 產品設計業IZ99990 其他工商服務業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196號5樓。(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5~9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五)公告方式:刊登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訂定章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定於97年10月20日,第4次修正於99年9月24日。(七)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1,000,000,000元,分為1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00,000,000元,分為6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八)本次發行新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00,000,00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發行條件如下:1.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10%計1,000,000股由員工認購外,其餘90%計9,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認購150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認股基準日起5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與對外公開承銷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60元。3.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間:民國100年2月16日至民國100年3月18日為原股東及員工之繳納期間。4.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700,000,000元,分為7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十)增資計劃概要:充實營運資金。(十一)代收股款銀行:永豐商業銀行新湖分行。(十二)存儲款項銀行:臺灣新光商業銀行南東分行。(十三)公開說明書陳列處及索取方式:1.陳列處所: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本公司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2.分送方式: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方式辦理。3.索取方式:附回郵信封索取或親至上列處所索取。4.另依規定以電子檔方式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請投資人及股東上網下載參閱。(十四)茲訂定民國100年2月15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0年2月11日起至100年2月1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00年2月10日(星期四)下午16:30時前(郵寄辦理過戶者以發信郵戳日期為憑)駕臨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股務代理部(電話:02-2326-8818)辦理過戶手續,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辦理過戶手續。二、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三、本公司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最近年度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四、特此公告。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01/192.發行股數:10,000,000股3.每股面額:10元4.發行總金額:100,000,000元5.發行價格:60元6.員工認購股數:1,000,000股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每仟股認購150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一股,於認股基準日後五日內於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逾期未辦理拼湊登記及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員工、原股東認購不足部分,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0/02/1513.最後過戶日:100/02/10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2/11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2/1516.股款繳納期間:100/02/16~100/03/18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待簽約後另行公告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待簽約後另行公告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待簽約後另行公告2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99年12月22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100,00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1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73849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2)本案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事實發生日:99/08/062.公司名稱:牧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99年8月6日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處理程序」及「資金貸與他人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3)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份條文案(4)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5)本公司擬提前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暨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事宜(6)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條款之解除案(7)本公司股票上櫃案及上櫃後首次公開承銷,原股東放棄認股案(8)召開99年度第1次股東臨時會案(9)擬提名並審核本公司董事會自行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案(10)本公司獨立董事報酬事宜(11)本公司授權辦法擬案臨時動議:因應公司營運資金需求,擬由本公司轉投資美金1,300萬予子公司MUTTO OPTRONICS GROUP LIMITED,再由MUTTO OPTRONICS GROUP LIMITED轉投資美金800萬予牧東光電(蘇州)有限公司。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1.事實發生日:2010/08/06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增資Mutto Optronics Group Limited 美金1,300萬元,透過其轉投資大陸美金800萬元。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不適用交易總金額:美金8,000,000元4.本次新增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牧東光電(蘇州)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美金10,000,000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美金8,000,000元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研發、生產、銷售新型觸控顥示屏電子元器件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無保留意見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人民幣32,152,486元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人民幣3,462,106元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美金10,253,630元12.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美金18,253,630元13.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96.68%1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47.84%1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54.66%16.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美金10,253,63017.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54.31%1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26.88%1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30.7%20.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98年度:0元97年度:0元96年度:0元21.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98年度:0元97年度:0元96年度:0元2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2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2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2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核決之28.經紀人:不適用2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策略性投資3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3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2.其他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9/06/23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Mutto Optronics (Suzhou) Co., Ltd.(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子公司Mutto Optronics Group Limited直接投資持股100%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68652(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27267(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資金所需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27267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0.65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主旨: 本公司全面換發新股並採無實體發行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99年2月1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新股並採無實體發行案。二、茲將全面換發新股事項公告如后:(一)本次全面換發普通股總股數計6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600,000,000 元。(二)換發新股之比率為1:1,即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一股。(三)股票換發時程如下:1.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99年6月1日至99年6月5日止。 2.全面換發基準日為:民國99年6月5日。3.新股開始換發日期:民國99年6月6日(因新股開始換發日期適逢星期例假日,故欲辦理新股換發日期,於 99年6月7日起換發)。(四)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全面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五)換發後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六)換發新股手續及應備文件:1.由於本次全面換發新股並採無實體發行,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號,以利辦理無實體股票換發作業。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已辦妥過戶者,請持(1)舊股票(2)原留印鑑(3)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4)證券存摺影本,親臨或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尚未辦妥過戶者,請持(1)舊股票(2)轉讓過戶申請書(3)證券交易稅完稅證明(4)出受讓人若有未繳交印鑑卡須繳交印鑑卡及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5)受讓人股東之印鑑(6)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7)證券存摺影本, 親臨或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後,再辦理換發。(七)換發地點及時間:1.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信義路4段236號3樓2.聯絡電話: (02)2326-88183.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00至下午16:30(八)郵寄辦理換發者,除依前述辦理外,另請以掛號郵寄,以免遺失。三、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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