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達發科技(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1/06/01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由新任獨立董事組成
第一屆審計委員會替代執行監察人職務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發生變動日期﹕111/06/01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稱﹕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李吉仁/國立台灣大學 教授
獨立董事﹕簡立峰/美商科高國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Director - SWE
獨立董事﹕簡禎富/國立清華大學 講座教授
(5)異動情形﹕新任
(6)異動原因﹕由新任獨立董事組成第一屆審計委員會,以替代執行監察人職務
(7)原任期﹕不適用
(8)新任生效日期﹕111/06/01
(9)本屆審計委員會任期:111/06/01~114/05/31,同本屆董事任期屆滿日止。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由新任獨立董事組成
第一屆審計委員會替代執行監察人職務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發生變動日期﹕111/06/01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稱﹕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李吉仁/國立台灣大學 教授
獨立董事﹕簡立峰/美商科高國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Director - SWE
獨立董事﹕簡禎富/國立清華大學 講座教授
(5)異動情形﹕新任
(6)異動原因﹕由新任獨立董事組成第一屆審計委員會,以替代執行監察人職務
(7)原任期﹕不適用
(8)新任生效日期﹕111/06/01
(9)本屆審計委員會任期:111/06/01~114/05/31,同本屆董事任期屆滿日止。
1.董事會決議日:111/06/01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法人董事﹕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謝清江/達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暨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法人董事﹕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謝清江/達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暨總經理
5.異動原因:全面改選董事並依法推選董事長
6.新任生效日期:111/06/01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法人董事﹕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謝清江/達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暨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法人董事﹕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謝清江/達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暨總經理
5.異動原因:全面改選董事並依法推選董事長
6.新任生效日期:111/06/01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 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0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法人董事﹕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董事﹕法人董事代表人﹕謝清江
(3)董事﹕法人董事代表人﹕顧大為
(4)獨立董事﹕李吉仁
(5)獨立董事﹕簡立峰
(6)獨立董事﹕簡禎富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法人董事﹕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寰發股份有限公司
旭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聯發資本股份有限公司
立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暘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旭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董事﹕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謝清江
Spidcom Technologies 董事
擎發通訊科技(合肥)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Nephos Pte. Ltd. 董事
Airoha (Cayman) Inc. 絡達(開曼)有限公司 董事
達發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董事長/法定代表人
(3)董事﹕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顧大為
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副總暨財務長兼公司發言人
聯發創新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寰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常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旭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立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聯發科中國有限公司 董事
翔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擎發通訊科技(合肥)有限公司 董事
MediaTek Bangalore Private Limited 董事
MediaTek India Technology Pvt. Ltd. 董事
MediaTek Japan Inc. 董事
MediaTek Korea Inc. 董事
MediaTek Research UK Limited 董事
MediaTek Sweden AB 董事
MediaTek USA Inc. 董事
MediaTek Wireless FZ-LLC 董事
MStar France SAS 董事
MStar Semiconductor UK Ltd. 董事
MTK Wireless Limited (UK) 董事
Spidcom Technologies 董事
Digimoc Holdings Limited 董事
Core Tech Resources Inc. 董事
Gaintech Co. Limited 董事
IStar Technology Ltd. 董事
MediaTek Investment Singapore Pte. Ltd. 董事
MStar Co., Ltd. 董事
MediaTek Global Holdings Limited 董事
MTKC Global Holdings Co. Limited 董事
Nephos Cayman Co. Limited 董事
芯發(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Inteligo Technology Inc. 董事
天擎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深圳市匯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MediaTek North America Inc. 董事
旭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4)獨立董事﹕李吉仁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晶睿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致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天下雜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親子天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社企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活水參影響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艾新銳創業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新銳資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5)獨立董事﹕簡立峰
Appier 沛星互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iKala互動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6)獨立董事﹕簡禎富
國立清華大學工業工程與工程管理學系 講座教授
科技部人工智慧製造系統 研究中心主任
中國工業工程學會 理事長
亞洲大學 講座教授
工業技術研究院 人工智慧應用策略諮議委員
同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臻鼎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06/01~114/05/31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表決照案通過,表決結果如下: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42,580,017權
贊成﹕142,580,017權,占表決權數100%
反對﹕0權,占表決權數0%
無效﹕0權,占表決權數0%
棄權﹕0權,占表決權數0%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董事﹕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謝清江
董事﹕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顧大為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擎發通訊科技(合肥)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謝清江
達發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董事長/法定代表人﹕謝清江
聯發科中國有限公司 董事﹕顧大為
擎發通訊科技(合肥)有限公司 董事﹕顧大為
芯發(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顧大為
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顧大為
深圳市匯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顧大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擎發通訊科技(合肥)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區黃山路622號
軟件研究中心B座1樓
達發科技(蘇州)有限公司﹕江蘇省蘇州工業園區金雞湖大道1355號D304-1
聯發科中國有限公司﹕ROOMS 2006-8, 20/F, TWO CHINACHEM EXCHANGE
SQUARE, 338 KING’S ROAD, NORTH POINT, HONG KONG
芯發(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六和金座1幢601-602室
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開發區信環西路19號
2號樓2701-3室
深圳市匯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區保稅區騰飛工業大廈B座13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擎發通訊科技(合肥)有限公司﹕軟硬件開發及銷售
達發科技(蘇州)有限公司﹕集成電路的設計諮詢、研發
聯發科中國有限公司﹕投資業務
芯發(杭州)科技有限公司﹕通訊電子及計算機軟硬件開發及銷售
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集成電路的設計諮詢、研發、測試、銷售及相關技術服務
深圳市匯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消費性電子產品及軟硬件之開發及生產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0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法人董事﹕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董事﹕法人董事代表人﹕謝清江
(3)董事﹕法人董事代表人﹕顧大為
(4)獨立董事﹕李吉仁
(5)獨立董事﹕簡立峰
(6)獨立董事﹕簡禎富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法人董事﹕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寰發股份有限公司
旭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聯發資本股份有限公司
立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暘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旭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董事﹕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謝清江
Spidcom Technologies 董事
擎發通訊科技(合肥)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Nephos Pte. Ltd. 董事
Airoha (Cayman) Inc. 絡達(開曼)有限公司 董事
達發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董事長/法定代表人
(3)董事﹕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顧大為
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副總暨財務長兼公司發言人
聯發創新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寰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常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旭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立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聯發科中國有限公司 董事
翔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擎發通訊科技(合肥)有限公司 董事
MediaTek Bangalore Private Limited 董事
MediaTek India Technology Pvt. Ltd. 董事
MediaTek Japan Inc. 董事
MediaTek Korea Inc. 董事
MediaTek Research UK Limited 董事
MediaTek Sweden AB 董事
MediaTek USA Inc. 董事
MediaTek Wireless FZ-LLC 董事
MStar France SAS 董事
MStar Semiconductor UK Ltd. 董事
MTK Wireless Limited (UK) 董事
Spidcom Technologies 董事
Digimoc Holdings Limited 董事
Core Tech Resources Inc. 董事
Gaintech Co. Limited 董事
IStar Technology Ltd. 董事
MediaTek Investment Singapore Pte. Ltd. 董事
MStar Co., Ltd. 董事
MediaTek Global Holdings Limited 董事
MTKC Global Holdings Co. Limited 董事
Nephos Cayman Co. Limited 董事
芯發(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Inteligo Technology Inc. 董事
天擎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深圳市匯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MediaTek North America Inc. 董事
旭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4)獨立董事﹕李吉仁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晶睿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致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天下雜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親子天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社企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活水參影響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艾新銳創業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新銳資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5)獨立董事﹕簡立峰
Appier 沛星互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iKala互動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6)獨立董事﹕簡禎富
國立清華大學工業工程與工程管理學系 講座教授
科技部人工智慧製造系統 研究中心主任
中國工業工程學會 理事長
亞洲大學 講座教授
工業技術研究院 人工智慧應用策略諮議委員
同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臻鼎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06/01~114/05/31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表決照案通過,表決結果如下: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42,580,017權
贊成﹕142,580,017權,占表決權數100%
反對﹕0權,占表決權數0%
無效﹕0權,占表決權數0%
棄權﹕0權,占表決權數0%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董事﹕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謝清江
董事﹕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顧大為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擎發通訊科技(合肥)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謝清江
達發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董事長/法定代表人﹕謝清江
聯發科中國有限公司 董事﹕顧大為
擎發通訊科技(合肥)有限公司 董事﹕顧大為
芯發(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顧大為
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顧大為
深圳市匯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顧大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擎發通訊科技(合肥)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區黃山路622號
軟件研究中心B座1樓
達發科技(蘇州)有限公司﹕江蘇省蘇州工業園區金雞湖大道1355號D304-1
聯發科中國有限公司﹕ROOMS 2006-8, 20/F, TWO CHINACHEM EXCHANGE
SQUARE, 338 KING’S ROAD, NORTH POINT, HONG KONG
芯發(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六和金座1幢601-602室
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開發區信環西路19號
2號樓2701-3室
深圳市匯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區保稅區騰飛工業大廈B座13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擎發通訊科技(合肥)有限公司﹕軟硬件開發及銷售
達發科技(蘇州)有限公司﹕集成電路的設計諮詢、研發
聯發科中國有限公司﹕投資業務
芯發(杭州)科技有限公司﹕通訊電子及計算機軟硬件開發及銷售
唯捷創芯(天津)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集成電路的設計諮詢、研發、測試、銷售及相關技術服務
深圳市匯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消費性電子產品及軟硬件之開發及生產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1/06/01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法人董事﹕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謝清江/達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暨總經理
法人董事代表人﹕顧大為/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副總暨財務長兼公司發言人
法人董事代表人﹕陳恆真/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本部總經理
法人董事代表人﹕張志偉/達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副總經理
法人董事代表人﹕王博民/達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副總經理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新任法人董事﹕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謝清江/達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暨總經理
法人董事代表人﹕顧大為/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副總暨財務長兼公司發言人
新任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李吉仁/國立台灣大學 教授
獨立董事﹕簡立峰/美商科高國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Director - SWE
獨立董事﹕簡禎富/國立清華大學 講座教授
4.異動原因:配合公司治理設置審計委員會調整董事結構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新任法人董事﹕
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謝清江 112,305,745股
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顧大為 112,305,745股
新任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李吉仁0股
獨立董事﹕簡立峰0股
獨立董事﹕簡禎富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0/10/18~113/10/17
7.新任生效日期:111/06/01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法人董事﹕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謝清江/達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暨總經理
法人董事代表人﹕顧大為/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副總暨財務長兼公司發言人
法人董事代表人﹕陳恆真/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本部總經理
法人董事代表人﹕張志偉/達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副總經理
法人董事代表人﹕王博民/達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副總經理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新任法人董事﹕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謝清江/達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暨總經理
法人董事代表人﹕顧大為/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副總暨財務長兼公司發言人
新任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李吉仁/國立台灣大學 教授
獨立董事﹕簡立峰/美商科高國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Director - SWE
獨立董事﹕簡禎富/國立清華大學 講座教授
4.異動原因:配合公司治理設置審計委員會調整董事結構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新任法人董事﹕
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謝清江 112,305,745股
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顧大為 112,305,745股
新任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李吉仁0股
獨立董事﹕簡立峰0股
獨立董事﹕簡禎富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0/10/18~113/10/17
7.新任生效日期:111/06/01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6/01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
承認事項﹕
一、承認民國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民國一○九、一一○年度財務報告案
二、承認民國一一○年度盈餘分派案
討論及選舉事項﹕
一、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二、通過初次上市掛牌前之現金增資提撥新股公開承銷及全體股東放棄原股
東可認購現金增資認股權利案
三、全面改選董事案及設置審計委員會案
四、通過解除本公司第十屆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
承認事項﹕
一、承認民國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民國一○九、一一○年度財務報告案
二、承認民國一一○年度盈餘分派案
討論及選舉事項﹕
一、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二、通過初次上市掛牌前之現金增資提撥新股公開承銷及全體股東放棄原股
東可認購現金增資認股權利案
三、全面改選董事案及設置審計委員會案
四、通過解除本公司第十屆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3/312.發生緣由:本公司111/03/31召開董事會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31(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01(3)股東會召開地點: 達發科技(股)公司521會議室 新竹縣竹北市台元二街1號5 樓。(4)召集事由:報告事項民國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民國一○九、一一○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民國一一○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承認事項民國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民國一○九、一一○年度財務報告案。民國一一○年度盈餘分派案。討論及選舉事項修定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初次上市掛牌前之現金增資提撥新股公開承銷及全體股東放棄原股東可認購現金增資認股權利案。改選董事案及設置審計委員會案。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03(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01(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事實發生日:111/02/24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3.因應措施: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公告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2/24(二)股東配發內容:(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三)其他應敘明事項:無。(四)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公告本公司董事因轉讓持股超過選任當時持股之二分之一,董事一職自然解任1.發生變動日期:106/06/3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張志偉/本公司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4.異動原因:轉讓持股超過選任當時持股之二分之一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4/06/30~107/06/29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6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因轉讓持股超過選任當時持股之二分之一,董事一職自然解任1.發生變動日期:106/06/2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珩之/本公司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4.異動原因:轉讓持股超過選任當時持股之二分之一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4/06/30~107/06/29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確認與旭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轉換基準日1.事實發生日:106/06/26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確認與旭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轉換基準日。3.因應措施:股份轉換基準日程延後,無其他影響。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6年3月28日與旭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旭思公司)經雙方董事會決議進行股份轉換,並暫訂股份轉換基準日為106年7月17日。考量作業時程關係,依本公司與旭思公司之股份轉換合約第3條將股份轉換基準日順延至106年7月27日。
1.事實發生日:106/06/262.發生緣由:本公司與旭思公司之股份轉換案,依企業併購法第12條規定,異議股東與公司間應就收買價格協議之。依獨立專家之意見及本公司併購特別委員會之審議結果,旭思公司所提出本公司普通股每股為110元之股份轉換對價(含股份轉換對價之調整要件)及本股份轉換案之條件應屬公平合理,為維持公平性與一致性,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新台幣110元作為收買異議股東股份之收買價格。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6/262.發生緣由:依據企業併購法第33條。3.因應措施:一、本公司與旭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經民國106年3月2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與旭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股份轉換案,本公司並於106年6月22日股東常會通過與旭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股份轉換案,依決議通過之股份轉換合約規定,由旭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每股新台幣110元為股份轉換對價,取得本公司全部已發行且流通在外之普通股股份。二、本公司於106年6月26日董事會決議訂定106年7月27日為股份轉換基準日,自股份轉換基準日起,本公司成為旭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三、本公司股東如持有實體股票者,應於股份轉換基準日一日前將其持有之股票提出於公司;未提出者,其原持有之股票失其效力。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6/222.發生緣由:本公司106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1)承認民國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2)承認民國一○五年度盈餘分派案(3)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4)通過與旭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股份轉換案(5)通過停止有價證券公開發行案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4/10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基於經營策略之考量,本公司已於106年3月28日董事會決議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案,並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8款規定,向櫃買中心申請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經櫃買中心於106年4月10日以證櫃審字第10600084173號函覆終止本公司興櫃股票櫃檯買賣。本公司亦於106年3月28日董事會決議與旭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股份轉換,並與旭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簽署股份轉換合約,併此敘明。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本公司已接獲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通知,自民國106年4月25日起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4.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為與旭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股份轉換,擬申請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1.事實發生日:106/03/28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基於經營策略之考量,本公司106年3月28日董事會決議與旭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旭思公司」)進行股份轉換,並與旭思公司簽署股份轉換合約。本公司擬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8款規定,向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將依本公司取得主管機關核准終止日為準。4.其它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已赴櫃買中心召開說明記者會。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於本公司股東會通過股份轉換案後,申請停止有價證券公開發行1.事實發生日:106/03/282.公司名稱:絡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旭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旭思公司」)進行股份轉換。股份轉換完成後,本公司將成為旭思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自無公開發行之必要。6.因應措施:本公司股東會通過股份轉換案後,本公司將依法將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停止有價證券公開發行。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股份轉換2.事實發生日:106/3/28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絡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絡達科技)旭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旭思公司)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旭思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旭思公司持有本公司40%之股份。旭思公司對本公司進行公開收購,並於公開說明書中表示於公開收購完成後,將與本公司進行股份轉換。旭思公司提出之股份轉換對價為本公司普通股每股為新台幣(下同)110元,與公開收購對價相同。另依本公司委請獨立專家李仁勇之意見,本公司普通股每股價值為97元至107元之間;又依本公司委請獨立專家徐坤光之意見,本公司普通股每股價值為99.23元至120.69元之間,該對價應屬合理,故股份轉換應不影響股東權益。7.併購目的:考量長期發展方向,並為整合資源運用。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整合資源、提升營運效能。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發揮經營綜效,強化競爭力。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現金收購,不適用。11.預定完成日程:股份轉換基準日暫訂為106年7月17日,惟實際股份轉換基準日將待本公司股東會通過及依股份轉換合約之約定,於股份轉換合約所約定之交割先決條件均已成就或經豁免後定之。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交易完成後本公司將成為旭思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1)絡達科技為台灣IC設計公司,其產品主要包括手機功率放大器(PA)、射頻開關(T/R Switch)、低雜訊功率放大器(LNA)、數位電視與機頂盒衛星(DVB-S/S2)調諧器、WiFi射頻收發器和藍牙系統單晶片。(2)旭思公司為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其所營業務主要為一般投資。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不適用16.其他重要約定事:無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18.其他敘明事項:一、本股份轉換案完成尚須多項先決條件成就,包括但不限於本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本案始可進行交割。二、本公司併購特別委員會就旭思公司與本公司股份轉換案之審議結果報告:(1)本公司併購特別委員會係依企業併購法第6條、公開發行公司併購特別委員會設置及相關事項辦法第2條及第6條及本公司併購特別委員會組織規程第4條及第6條等相關規定,依本委員會職權審議本股份轉換案之公平性及合理性,並已委請獨立專家李仁勇及獨立專家徐坤光協助分別就本公司普通股股權之公平價值及股份轉換對價之合理性提供意見。本委員會參酌本公司經營狀況、未來發展等相關因素,且本股份轉換案之股份轉換合約係依據相關法律規範訂定,其股份轉換對價及條件尚符合公平原則。(2)本委員會就本股份轉換案之公平性、合理性進行審議,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同意通過本股份轉換案,並將審議結果提報於本公司董事會及股東會。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28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22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園區工業東二路1號(4F羅西尼廳)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民國一○五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報告 (三)民國一○五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四)併購特別委員會就旭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與本公司擬進行股份轉換之審議結果二、承認事項 (一)民國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二)與旭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股份轉換案 (三)停止有價證券公開發行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2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22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股1%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6年4月14日起至民國106年4月24日止受理股東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6年4月24日17時前送達或寄達至受理處所為憑。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受理處所:絡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暨人資處(地址:300新竹市科學園區篤行路6-5號5樓)
依公司法第369條之8第1項規定,接獲旭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通知之公告1.本公司收到書面通知日期:106/03/242.買進本公司股權日期:106/02/13~106/03/143.買進股權之公司名稱:旭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4.該公司主要營業項目:一般投資業5.該公司持股比率:40%6.為前項通知後有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八第二項規定變動情形時再行通知本公司之日期及內容: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交易已於106/3/17完成交割。
公告本公司法人監察人因轉讓持股超過選任當時持股之二分之一, 監察人一職自然解任1.發生變動日期:106/03/1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鄧天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解任5.異動原因:轉讓持股超過選任當時持股之二分之一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4/06/30~107/6/29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1/2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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