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雙鍵化工(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5/09/08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5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開會時間:105年12月02日(星期五)上午10時二、開會地點: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959號4樓 會議室三、股東臨時會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報告。(2)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報告。(3)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4)訂定「道德行為準則」報告。(5)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報告。(6)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二)討論及選舉事項:(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3)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4)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案。(5)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6)廢止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並訂定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案。(7)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股票上市(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案。(8)增選獨立董事案。(9)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三)臨時動議。四、停止過戶期間:自105年11月03日起至105年12月02日止。五、本次股東臨時會應選獨立董事三人,獨立董事採候選人提名制,由股東自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六、少數股東提名權: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本公司自105年10月24日起至105年11月3日止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提名。受理提名處所: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959號4樓,電話:(02)8228-1168。(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1.事實發生日:105/08/122.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發佈之『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5/08/12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說明如下:(1)本公司薪酬委員會成員:蔡高忠、朱富春及趙豫州。(2)任期:自105年8月12日起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3)於105年8月12日通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
1.事實發生日:105/08/122.發生緣由:富瑞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係本公司持股達100%之子公司,雙方依企業購併法第19條進行簡易合併,係為同集團組織重整,無涉換股比例約定或配發股東現金或其他財產之行為,故對股東權益無影響。併購目的,係為整合整體資源,提昇營運效益及競爭力。3.因應措施:NA4.其他應敘明事項:係簡易合併持股達100%之被投資公司,對本公司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並無影響。合併基準日訂為民國105年9月30日。富瑞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資產、負債及於合併基準日仍有效之一切權利及義務,均由本公司概括承受。
1.事實發生日:105/08/122.發生緣由:一、本公司於一○五年八月十二日召開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與100%持有本公司之母公司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合併後以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為存續公司,本公司為消滅公司,合併後存續公司之中文名稱仍為「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自合併基準日(預定為一○五年九月三十日)起,本公司所有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均由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概括承受。二、本通知依公司法第319條準用第73條規定及企業併購法第19條規定辦理,本公司債權人對上開合併決議有異議者,請自即日起至一○五年九月十二日止,檢附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親交或郵寄(以郵戳日為憑)向本公司提出,逾期視為無異議。3.因應措施:另採報紙公告及對各債權人發函通知。4.其他應敘明事項:NA
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公告1.事實發生日:105/08/12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被背書保證之:(a)公司名稱:雙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b)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c)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61,462(d)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e)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000(f)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000(g)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h)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向銀行申請關稅記帳保證額度。(a)公司名稱:富瑞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b)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c)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61,462(d)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84,000(e)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80,000(f)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64,000(g)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7,000(h)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銀行額度將到期,申請新的授信額度,由母公司提供背書保證。(2)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a)內容:無(b)價值(仟元):0(3)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a)資本(仟元):30,000(b)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5,753(4)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a)條件:依本公司和被背書保證公司與銀行間之合約而定。(b)日期:依本公司和被背書保證公司與銀行間之合約而定。(5)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842,193(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67,000(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1.9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7.8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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