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名稱 | 報價日期 | 今買均 | 買高 | 昨買均 | 實收資本額 |
---|---|---|---|---|---|
建騰創達科技 | 2025/05/08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265,816,850元 |
統一編號 | 董事長 | 今賣均 | 賣低 | 昨賣均 | 詳細報價連結 |
80503736 | 朱伯倫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詳細報價連結 |
2023年02月03日
星期五
星期五
公告本公司接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建騰創達科技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本公司
被告: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系統整合分公司
(以下簡稱「遠傳電信-系統整合分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0年度重訴字第1067號
4.事實發生日:112/02/03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與遠傳電信-系統整合分公司之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於
民國111年12月8日言詞辯論終結。
6.處理過程:
(一)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二)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三)反訴被告應給付反訴原告新臺幣17,409,838元,及自民國111年3月5日
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四)反訴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五)反訴訴訟費用由反訴被告負擔百分之三十二,餘由反訴原告負擔。
(六)反訴原告以新臺幣5,810,000元為反訴被告供擔保後,得假執行;但反訴被告如以
新臺幣17,409,838元為反訴原告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七)反訴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駁回。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對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已委任律師,依民事訴訟程序處理本訴訟案提起上訴。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原告:本公司
被告: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系統整合分公司
(以下簡稱「遠傳電信-系統整合分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0年度重訴字第1067號
4.事實發生日:112/02/03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與遠傳電信-系統整合分公司之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於
民國111年12月8日言詞辯論終結。
6.處理過程:
(一)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二)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三)反訴被告應給付反訴原告新臺幣17,409,838元,及自民國111年3月5日
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四)反訴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五)反訴訴訟費用由反訴被告負擔百分之三十二,餘由反訴原告負擔。
(六)反訴原告以新臺幣5,810,000元為反訴被告供擔保後,得假執行;但反訴被告如以
新臺幣17,409,838元為反訴原告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七)反訴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駁回。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對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已委任律師,依民事訴訟程序處理本訴訟案提起上訴。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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