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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來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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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來遭勞檢 最高恐罰300萬

博客來遭律師陳又新踢爆以「承攬契約」與清潔婦簽約20年,勞動 部26日表示,職安署北區職安中心會同北市勞動局派員進行勞動檢查 ,經查發現博客來未製備勞工名卡、工資清冊與給予特別休假,將依 法進行處分,合計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另外未投保勞健保部分, 也將分別函請權責機關處理。

律師陳又新日前在臉書粉絲專頁上公布法律諮詢時遇到的個案,一 名清潔婦人在工作20年後遭解僱,卻領不到半毛資遣費,但回頭檢視 契約發現博客來與她簽訂的是承攬契約、並非僱傭契約。這件事也隨 社群散播而發酵,博客來母公司統一超商不僅火速回應、將博客來總 經理江呈欣立即調離現職,並即刻啟動內部調查,最後博客來與清潔 婦依照逾20年僱傭年資算出和解金額,並由清潔婦人確認完成和解程 序。

即便博客來與清潔婦人達成和解,勞動部職安署北區職安中心仍會 同北市府勞動局於26日派員赴博客來實施勞動檢查。勞動部表示,經 檢視雙方勞務契約,明確規範李姓清潔工應受博客來之指揮提供勞務 與接受工作上之指導,初步結論雙方屬勞雇契約。

同時,北市勞動局查出,博客來未製備勞工名卡、工資清冊與給予 特別休假,分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7條、第23條與第38條等規定,除 依法通知改善外,將依程序進行處分,一旦確認違法事實,得分別處 以新台幣2萬元至100萬元之罰鍰,也就是合計可處6萬至300萬元罰鍰 。

另外,未投保勞健保部分,亦將分別函請權責機關處理。勞動部官 員表示,未投保勞保將處以勞工僱用日至投保日止應負擔保費金額4 倍罰鍰;未投保就保也將處以勞工僱用日至投保日止應負擔保費金額 10倍罰鍰;未替勞工投保勞工職災保險的部分,則是依規定處違法雇 主2萬元以上至10萬元以下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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