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業於108年3月1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減資退回股款案,並於108年3月28日以限時專送將減資退還股款股東同意書(下稱同意書)及其附件郵寄至各股東於兆豐證券股務代理部登載之通訊地址。為維護其權益,另已針對未簽回同意書之股東,於108年5月2日以雙掛號方式將上述資料郵寄送至各股東登載於兆豐證券股務代理部之戶籍地址。若各股東選擇以現金作為減資退回之股款,請忽略上述文件及本公告;若同意以歐付寶電子支付(股)公司及綠界科技(股)公司之股票作為減資股款者,請於108年5月15日(星期三)股東會前將同意書送達本公司或於股東會當日持同意書表示同意;逾上述期限期未以同意書表示同意者,將視同各股東同意以現金作為減資退回之股款,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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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人回覆,提供參考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