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無實體發行相關事項
公告內容:
壹、依據:
一、本公司於100年08月0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案。
二、公司法暨其他相關法令規定。
貳、本公司辦理全面換發無實體作業公告如后:
一、本公司無實體發行之股票:歷年已發行之股份,
計普通股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500,000,000元。
換發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一股。
二、自無實體新股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三、無實體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
(一)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0年08月07日起至100年09月01日止。
(二)換股基準日:民國100年08月11日。
(三)無實體換發新股開始換發日期:自民國民國100年09月02日起開始
受理股票換發無實體新股。
(四)無實體新股開始買賣同時舊股票終止買賣。
四、無實體股票換發手續:
(一)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
1.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 。
2.請備妥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處所辦理或以通訊方式辦理。
(a)全部舊票。
(b)蓋妥本公司所寄發之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暨登錄通知書原留印鑑。
(c)原留印鑑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二)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
務代理處所辦理。
(三)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填妥並加蓋原印鑑之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處
所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
(四)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如需於市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
,否則將無法轉讓股票。
五、股票相關作業劃撥處所:
(一)股務代理處所: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辦理地址:105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八號地下一樓
(三)本公司股務電話:(02)2747-8266。
(四)辦理時間:每日上午08:30至下午04:30,星期例假日除外
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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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人回覆,提供參考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