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美集團旗下偏光板廠奇美材料,董事會決議申請上市或上櫃,
奇美材料指出,將在適當時機向主管機關提出上市或上櫃申請,
董事會同時也決議通過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以提撥辦理
股票上市櫃之公開承銷案。
此外,奇美材料董事會也決議通過修正由台灣土地銀行統籌主辦
的新台幣35億元、最高不超過40億元的聯合授信案,公司表示,
為償還金融負責及充實營運資金,已於7月19日董事會通過,由台
灣土地銀行為統籌主辦行等共計9家銀行組成之聯合授信案。
該9家銀行包括台灣土地銀行、彰化銀行、台灣銀行、華南銀行、
兆豐銀行、合作金庫、國泰也華銀行、玉山銀行及第一銀行等所
組成的授信銀行團,現因作業需要,擬再增加1家上海商業儲蓄銀
行參與,不過,聯貸申請額度35億元、最高不超過40億元的金額
維持不變。
此外,奇美材料現任董事、監察人任期至2011年3月25日止,為因
應奇美材料公開發行暨符合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擬提
前解任全體董事及監察人,並擬依公司章程規定選舉董事9席,含
獨立董事,任期3年,由選任時起至2013年10月7日止,原任董事
及監察人於新任董事當選日起卸任。而3席獨立董事將成立審計委
員會,取代監察人職權。
為此,奇美材料將於10月8日召開2010年第2次股東臨時會,討論
暨選舉董事提前改選、申請上市或上櫃案、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
普通股,以提撥辦理股票上市之公開承銷等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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