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人士昨(10)日痛批中科管理局所說停工不及於廠商的作法
,是行政部門公然違法,將衍生憲政危機,必要時將向法院聲請
強制執行。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書記官長蕭惠芳表示,裁定書中已經寫得清楚
,該說明的法律見解也都已敘明在日前聲明中,中科案目前已進
入抗告程序,不便再表示任何意見,不過她說,「審判機關變成
當事人,真的很可悲」。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及聲明均指出,考量旭能已營運及友達預
計100年3月初量產,在毫無任何環評監督機制下,將對自然環境
、國民健康及當地居民生命財產造成急迫性危險,因此要求中科
三期應在重新通過環評審查前,停止實施開發行為,包括「施工
」及「營運」。
台北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主委林三加表示,國科會提出假處分
不及於廠商的說法,想藉此與旭能和友達切割,完全是扭曲法院
裁定。當初環評審查開發單位雖是中科管理局,但在環評過程中
,已將旭能和友達營運後可能產生的污染排放,納入審查,是無
法切割的。
林三加痛批,行政部門鑽法律漏洞,不依法執行「擺爛」,未來
恐將衍生憲政爭議,由於法院處於被動、不告不理,有必要的話
,他將和農民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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