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電信因已進入公司重整階段,基於公司財務與資金調度需求
,因此,大眾電信向NCC提出申請分期繳納PHS與WiMAX頻段使
用費,而NCC也在14日委員會中進行討論,並作出決議同意其分
期進行繳納,預計將分3期、共計將繳納近新台幣4000萬元頻道
使用費。
NCC表示,大眾電信根據規費法第16條第1項及無線電頻率使用費
收費標準第5條之1規定,向NCC申請將2010年度1900兆赫數位低
功率無線電話業務與無線寬頻接取業務應繳納之頻率使用費分期
進行繳納。
據了解,大眾在2010年度應繳納的頻率使用費為1962萬元,無線
寬頻WiMAX業務頻率使用費則為2036萬元,合計共約3979萬元。
在NCC同意大眾電信可分期繳納此2項業務頻率使用費之後,預計
其將分3期,在7月31日、8月31日、9月30日分期繳納此部份費用。
相較於2009年大眾電信營運明顯陷入困境,當時其同時提出申請
要求分期繳納頻率使用費,並且要求以6期分期繳納,而在2010年
,大眾電信雖然仍提出分期繳納申請,但分期期數已縮短為3期,
外界也將此解認為,大眾電信實際營運與財務狀況似乎較先前好
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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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人回覆,提供參考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