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銀行概括承受慶豐銀半數分行,獲准。金管會通過元大
銀行概括承受慶豐銀行18家分行資產、負債及營業;元大銀是在
前(2008)年10月27日,參與中央存保辦理慶豐銀行的公開標售
,標得該行A包18家分行資產、負債及營業。
元大銀依照銀行法和金融機構合併法,向金管會提出申請,
以99年4月3日,為概括承受慶豐商業銀行A包18家分行資產、負債
及營業的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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