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電報導神達電腦(2315)控告新加坡國營企業新加坡電信使用
「Mio」商標侵權,昨(25)日在新加坡高等法院開審,但神達昨
日表示,官司程序不便評論細節。
外電指出,神達已於2002年推出個人數位助理(PDA)時採用「
Mio」商標,以此商標在全球和新加坡打廣告,公司曾於2003年和
2005年在新加坡註冊兩款「Mio」商標,相關產品包括電腦、印表
機、鍵盤、電話、個人數位助理、全球定位系統(GPS)、液晶
電視和手機等。
但新加坡電信在新加坡提供的網路相關產品和電視服務上,打出
「Mio」商標,推出Mio Plan、MioHome、Mio TV、Mio Voice等產品
,使神達決定在新加坡提出侵犯商標訴訟。
線上諮詢 / 行情評估
(專人回覆,提供參考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