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都建設旗下宏都阿里山國際開發公司,將阿里山三合一開發案
地上權,作為向國泰世華、合作金庫等七家銀行融資13億元的擔
保品,被立法委員邱毅指涉買空賣空嫌疑。宏都昨(30)日反駁
,BOT案以地上權融資有例可循,並無不法,且6月19日接手經營
阿里山森林鐵路計畫不變。
宏都阿里山國際開發強調是經由公開徵選程序,獲行政院農委會
林務局評選為阿里山森林鐵路及沿線車站(含沼平車站、北門車
站)三合一BOT開發之開發商,預計在阿里山森林鐵路沼平車站
及北門車站各興建一家飯店,計畫投入22億元資金,其中自有資
金9億元,其餘13億元將動支七家聯貸銀行團的授信額度。
邱毅質疑宏都阿里山國際公司涉嫌以阿里山國有林地向七家銀行
聯貸13億元,違反森林法相關規定,林務局昨天表示,阿里山森
林鐵路的林地是以OT方式交付宏都阿里山國際開發,但未同意給
予地上權,亦即宏都阿里山不能以地上權作為向銀行聯貸的擔保
品。
不過,林務局不同意外界的圖利財團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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