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替158名受害會員向亞力山大健身中心、亞爵會館、信
用卡發卡中心、中國信託、花旗銀行求償7,072萬元,台北
地院昨(12)日首度進行協商,銀行代表與消基會對於以信用
卡一次付清與分期付款部分要如何賠償毫無共識。
消基會還擬追加4,000多名受害會員,但法官建議,為讓案
情單純化,最好先不要追加。
消基會秘書長游開雄律師指出,信用卡發卡中心、中國信託、花
旗銀行對於特約商店有審查、監督與照顧消費者的義務,卻沒有
嚴格把關,造成今日局面。
銀行代表程才芳律師表示,我國發卡、收單銀行對於特約商店突
然終止服務、停業或破產沒有相關規定,要參照VISA、
JCB等信用卡國際組織的規範,不過該規定涉及營業秘密,要
求消基會自行函詢國際組織。
法官表示,該案158名會員有以小額信貸付款、有持他人信用
卡刷卡付款、有會籍承受、有一次付清,情況錯綜複雜,賠償考
量也不同;法官尤其質疑求償一次付清部分,就像去百貨公司購
物,付完錢又要求賠償,不合常理。
程才芳表示,不管是一次或分期付款,收單銀行在第一次收單時
,就將全部交易價金墊付給特約商店,這點在帳單、簽帳單上都
有載明,強調銀行委任事務早已完成,企圖切割責任。
亞力山大代表律師普華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蔡朝安建議,亞力山
大已有新的經營者接手,且對舊會員釋出利多,而提訟曠日廢時
,舊會員應該循優惠方案較為務實;且亞力還有其他債權人,不
可能把剩餘財產全賠給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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