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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流通投資

報價日期:2026/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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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恆隆 連補帶罰5,241萬 收補償金未報稅

SO-GO的母公司太平洋流通董事長李恆隆,十年前以4.9

億元出售SOGO敦南館建物,但國稅局發現,李恆隆因為買主

延遲付款,從89年開始陸續收受逾1億元補償金,卻沒報稅,

要求李恆隆連補稅帶罰款共5,241萬餘元,最高行政法院昨

(27)日判決李敗訴定讞。

國稅局指出,李恆隆以4.9億元出售房舍給明陽開發公司,後

來因為明陽公司財務困難,短期內無法付清價款,雙方才口頭約

定依未清償房屋價款餘額,分別按年利率8.127%與9%計

算補償金,總計從89年起到92年止,陸續支付李恆隆1億

456萬餘元違約金,這些違約賠償部分,李恆隆依法仍要申報

,因此要求補稅3,494萬餘元與0.5倍的罰鍰1,747

萬餘元。

李恆隆辯稱,原本雙方口頭約定的價金是5.5億元,但他事後

認為定價太低,經多次協商,最後敲定以當時市場利率,將房屋

總價款增為6.4億元,並非國稅局說的4.9億元,因此其中

的差價並非違約金,而是當初買賣房屋的所得,且買賣當時就已

經申報過。

原審法官參照明陽公司款項資料,與明陽公司財務經理的說法,

認為明陽公司當初的確是因為違約,才用高於行情的利率計算欠

款餘額,此外,李恆隆對自己的所得明知不報,因此國稅局以此

課徵所得稅並處以0.5倍罰鍰,於法並無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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