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交易盛行,銷售假貨時有所聞。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打算增修
著作權法,增加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ISP)應負責任的刑責
,未來業者須協助防堵仿冒物品在網路上流竄。
也就是說,日後如奇摩、露天拍賣、eBay等網路服務業,若
接獲商標權利人的通知,表示有仿冒或非法物品在網路上流竄,
業者必須知會並要求該賣家不再刊登,否則若商標權利人提起賠
償訴訟,網路業者與賣家都將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舉例來說,Yahoo!奇摩拍賣網頁上有人販賣仿冒LV皮包
,LV(或其代理商)發現後,要求Yahoo!奇摩處理,依
新修訂的著作權法規定,Yahoo!奇摩必須通知該賣家將仿
冒商品下架,甚至關閉該賣家網站,否則若LV或代理商提起訴
訟,Yahoo!奇摩與該非法賣家都須負賠償責任。
國內兩大網拍平台Yahoo!奇摩、露天拍賣指出,目前網拍
物件上萬件,很難防堵仿冒品,但只要有人檢舉,一定將仿冒品
下架。Yahoo!奇摩表示,公司的網拍平台有買賣家保障方
案,買家若遭詐欺可向Yahoo!奇摩求償,上限一萬元,如
果未來著作權法修改,平台業者賠償金額無上限後,公司的買賣
家保障方案也將跟著修改。
露天拍賣交易安全長陳韻淑認為,露天拍賣是免費網拍平台,不
收費還要派人檢查仿冒品,又得負起連帶賠償責任,實在有些強
人所難。
至於賠償金額,智產局說,將由權利人與網路服務業者視情節輕
重自行協商並達成共識。不過,智產局也強調,將列入若業者已
依權利人通知要求移除網路上的侵權著作內容,可免除侵權責任
的「安全港條款」。
智產局已經完成修正草案初步輪廓,將於農曆年後展開公聽程序
,希望盡速完成修法。
官員表示,修正草案若通過,將是國內第一件針對新興網路事業
著作權責任而定的法案。
草案中將詳細規範ISP業者的定義,包括連線服務、快速存取
服務、資訊儲存服務、搜尋工具服務等四種類型業者。也設計出
讓ISP業者自保的「安全港」條款,就是ISP業者只要在接
獲權利人的通知之後,有完成再通知侵權人處理的動作,ISP
業者就能免除連帶賠償責任。
智產局強調,如固網業者等連線服務類型業者,雖然也被定義成
ISP業者,但由於其提供的是屬於網路運作的基本服務,無法
適用有關通知、移除等規定,可以因技術或管理上的困難,主張
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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