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中心:亞固未公開發行 小股東難獲得賠償
對於亞太固網的資產不實並將減資七成,影響小股東權益,財團法人投資人保護中心發言人吳復興很無奈地說,由於投保中心是依照證交法及「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所設立,對於未公開發行公司、欠缺法源依據來提起團體訴訟,為股東行使權益。不過,即使小股東依照現行公司法第二一四條、對於有重大損害公司或違反法令行為的董事提起告訴,或是以刑法背信罪起訴,也是公司和董事之間的訴訟,若董事付出賠償金、也只是賠償公司,個別小股東是無法拿到賠償金的。吳復興說,亞太固網未公開發行,不受到證交法規範;所以股東若要行使權利,只能依照公司法。以亞太固網情況,公司法第二一四條有規定,持股滿一年以上、總數滿三%以上,得請求監察人為公司對董事提訴訟;若是監察人自有前項之請求日起,三十日內不提起訴訟時,這些股東得為公司提起訴訟;不過因為起訴主體都是公司,所以若有賠償也是賠給公司,個別小股東不可能取得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