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證券董事長林振義十九日接獲法院假處分執行令後,昨天下午立
即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抗告,北院業將抗告轉呈高等法院審理,高等
法院最快在下周召開抗告準備程序庭;由於距離五月二日金鼎證召開
股東會尚有兩周時間,此一抗告結果,直接關係著金鼎證公司派與市
場派爭奪經營權的勝負,高院表示,將在接到抗告後依程序儘快分案
處理。
林振義本身是法學博士,金鼎集團總裁張平沼則是司法官出身,兩人
過招,時間都拿捏緊要關頭,鹿死誰手有待高院分曉。
林振義家族提出的抗告,主要理由是,遠東證林氏家族也向法院聲請
假處分,請求法院准許行使金管會責令金鼎、第一及遠東三家證券商
合併後的股東權利。在法院對該假處分未作出裁定前,金鼎證的假處
分執行,恐怕會影響股東的權利,而導致未來股東權利無法回復原狀
,因此請求高院撤銷北院的原假處分裁定。
金鼎證向北院聲請假處分禁止遠東證大股東冠軍建材等三十三人行使
金鼎證股東權,且禁止將股東權轉讓給第三人,所持的理由則是,遠
東證未遵守合併契約,而對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遠東證與股東吳
瑞娓、陳正男及莊仕旗等三人給付股票股利的爭訟,在遠東證敗訴後
,沒有依合併契約取得金鼎證事前同意,就逕行決定不上訴,導致遠
東證必須給付十九萬六千股股票,或者等值五八八萬元的現金,這項
損失有違合併契約規定。
金鼎證因此依合併契約規定由董事會決議終止與遠東證進行合併,並
在今年二月二十六日送達合法終止合併契約通知。同時金鼎證也就遠
東證部分向證期局申請不予增發股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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