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金鼎期貨遭主管機關停止六個月的全部營業,根據期交法第七十
五條及期貨商管理規則第五十六條規定,金鼎期貨交易人的相關帳戶
,自十二月一日移轉大華期貨,目前金鼎期貨僅能接受期貨交易人沖
銷部位的委託,不能建立新倉,而移轉的部分,若投資人在大華期貨
未開立帳號,則先轉入大華期貨的臨時帳號,不過該帳戶僅能進行平
倉,必須補足開戶手續,才可變更為正式帳戶,從事開倉及平倉交易
。
金管會在十七日晚間宣布金鼎期貨停業,且規定在十二月一日前
, 金鼎期貨客戶不得建立新倉,由於事出突然,加上昨日期貨有大波
段行情,許多客戶在期貨開盤後發現不能下單,抱怨聲四起。
金管會在嚴罰之際,卻忽略配套措施,一個傍晚間宣布的懲處,
不但讓相關單位忙了一晚,更重要的是,投資人的權益大大受損,讓
金鼎期貨營運更雪上加霜。
不少客戶因為金鼎期貨不能下新單,又看到昨日行情波動度大,
急於操作,因此紛紛要求出金轉到其他期貨商,但由於出金需要時間
,加上昨日金鼎期貨內部被停業事件搞的一團亂,不少客戶到下午三
點半才拿到錢,根本無法從事新倉單的操作,據了解,昨日金鼎期貨
客戶出金至少超過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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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人回覆,提供參考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