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名稱 | 報價日期 | 今買均 | 買高 | 昨買均 | 實收資本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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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企銀 | 2025/06/08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 |
統一編號 | 董事長 | 今賣均 | 賣低 | 昨賣均 | 詳細報價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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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93年股東臨時會 |花蓮企銀
開會日期:93/11/08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3/10/10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3/11/08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93年09月22日。
二、股東會召開時間:93年11月08日(星期一)上午9時正。
三、股東會召開地點:本公司花蓮總行會議廳(花蓮市公園路1之
7號9樓)。
四、會議主要內容:
(一)監察人審查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及虧損撥補案報告。
(二)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承認案。
(三)討論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虧損撥補案。
(四)討論撤銷九十三年度股東常會現金增資壹拾陸億元案。
(五)討論減少資本案。
(六)辦理現金增資新股發行案。
(七)辦理私募特別股案。
(八)辦理私募普通股及特別股案。
(九)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十)討論董事、監察人酬勞案。
(十一)改選董事、監察人。
(十二)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五、辦理私募特別股十二億元整,發行新股增資案,茲說明如
后:
(一)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私募特別股股息率之訂定,
主要係參考國內距到期日六年公債之市場利率(約為2%至2
.2%);因本次以私募方式發行之特別股金額較大且發行後
有三年內限制轉讓之限制,經評估後,認為本次特別股合理股
息率應較市場利率略為加碼,故本次特別股股息率暫訂為3%
,實際發行價格及支付特別股股息部份,將考量本公司普通股
股價近期表現、市場資金狀況、投資環境變化及本次特別股發
行條件等,授權董事會於發行時依市場狀況折價或溢價募集。
(二)特定人選擇之方式:本次辦理特別股私募,特定人之選
擇係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第一項之規定,向符合資
格之自然人、法人或基金招募之。
(三)辦理私募發行新股之必要理由:基於公司營運所需,透
過公開募集方式籌資恐難於短期迅速挹注所需資金,然透過私
募方式辦理私募發行新股,可迅速挹注所需資金,以改善財務
結構;此外,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公司營運實際需求辦理,亦將
有效提高公司籌資之機動與靈活性,故本次以私募方式辦理發
行新股確有其必要性,衡量目前市場客觀環境之需要,考量時
效性、可行性及適法性等因素,爰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等相
關規定,辦理發行特別股。
六、辦理私募普通股及特別股十四億元整,發行新股增資案,
茲說明如后:
(一)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新股發行價格為配合目
前市場客觀環境需要,擬授權董事會訂定;私募特別股股息率
之訂定,主要係參考市場利率價格、公司的商品願景、市場資
金狀況及投資環境變化等之訂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及支
付特別股股息部份,將考量本公司普通股股價近期表現、市場
資金狀況、投資環境變化及本次特別股發行條件等,授權董事
會於發行時依市場狀況折價或溢價募集。
(二)特定人選擇之方式:本次辦理私募普通股、特別股,特
定人之選擇係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第一項之規定,
向符合資格之自然人、法人或基金招募之。
(三)辦理私募發行新股之必要理由:基於公司營運所需,透
過公開募集方式籌資恐難於短期迅速挹注所需資金,然透過私
募方式辦理私募發行新股,可迅速挹注所需資金,以改善財務
結構;此外,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公司營運實際需求辦理,亦將
有效提高公司籌資之機動與靈活性,故本次以私募方式辦理發
行新股確有其必要性,衡量目前市場客觀環境之需要,考量時
效性、可行性及適法性等因素,爰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等相
關規定,辦理發行新股。
七、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3年10月10日至93年11月08日停
止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過戶者,請於93年10月08日
下午五時前駕臨(或郵寄)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二00號十三樓
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郵寄過戶,務請掛號郵寄,並以發信郵戳日期為準)。電話總
機:(○二)二七七六九一七0
八、開會通知書於會期前15日寄發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
說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查
詢補發。
九、如有股東公開徵求委託書,請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
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於股東臨時會開會20日前,檢附相關
資料送達本公司(台北市復興北路48號12樓秘書處股務),
以便彙總公告。
十、除另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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