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名稱 | 報價日期 | 今買均 | 買高 | 昨買均 | 實收資本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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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松精密 | 2025/09/15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 |
統一編號 | 董事長 | 今賣均 | 賣低 | 昨賣均 | 詳細報價連結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詳細報價連結 |
2004年03月10日
星期三
星期三
公告鴻松精密董事會決議股東會召開日期,召集事由及停止變更股東 |鴻松精密
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3/10
2.股東會召開日期:93/05/3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縣中和市福朋飯店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九十二年度營業狀況。
2、監察人查核九十二年度決算表冊。
3、訂定「董事會議事規則」。
4、提高本公司對大陸杭州廠投資金額案。
5、其他報告事項。
(二)承認事項:
1、九十二年度決算表冊。
2、九十二年度盈餘分派案或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案。
2、修訂公司章程案。
3、董監酬勞辦法案。
(四) 選舉事項:改選監察人案。
(五)其他議案或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迄日期:93/04/02~93/05/31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盈餘分派及增資案主要內容:
1. 現金股利:每股分配新台幣 0.7 元 ,俟股東常會通過後,另訂配
息基準日及發放日。
2. 盈餘轉增資2,799,000股,即每仟股無償配發90股,員工紅利轉增
資590,000股。
3. 資本公積轉增資311,000股,即每仟股無償配發10股。
4. 以上增資案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
事會另訂配認股基準日。
5. 依公司法一六五條規定,自93年 4月2日起至93年 5月31日止停止
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或向集保公司領回股票尚未辦理
過戶者,務請於93年4月1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
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
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辦理過戶。
參加集保戶者,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辦理過戶手
續。
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尚未收到
者,請逕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電話:(02)23613
033)查詢。
另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
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其股東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
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
2.股東會召開日期:93/05/3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縣中和市福朋飯店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九十二年度營業狀況。
2、監察人查核九十二年度決算表冊。
3、訂定「董事會議事規則」。
4、提高本公司對大陸杭州廠投資金額案。
5、其他報告事項。
(二)承認事項:
1、九十二年度決算表冊。
2、九十二年度盈餘分派案或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案。
2、修訂公司章程案。
3、董監酬勞辦法案。
(四) 選舉事項:改選監察人案。
(五)其他議案或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迄日期:93/04/02~93/05/31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盈餘分派及增資案主要內容:
1. 現金股利:每股分配新台幣 0.7 元 ,俟股東常會通過後,另訂配
息基準日及發放日。
2. 盈餘轉增資2,799,000股,即每仟股無償配發90股,員工紅利轉增
資590,000股。
3. 資本公積轉增資311,000股,即每仟股無償配發10股。
4. 以上增資案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
事會另訂配認股基準日。
5. 依公司法一六五條規定,自93年 4月2日起至93年 5月31日止停止
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或向集保公司領回股票尚未辦理
過戶者,務請於93年4月1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
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
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辦理過戶。
參加集保戶者,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辦理過戶手
續。
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尚未收到
者,請逕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電話:(02)23613
033)查詢。
另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
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其股東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
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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