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名稱 | 報價日期 | 今買均 | 買高 | 昨買均 | 實收資本額 |
---|---|---|---|---|---|
遠傳電信 | 2025/06/19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 |
統一編號 | 董事長 | 今賣均 | 賣低 | 昨賣均 | 詳細報價連結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詳細報價連結 |
2003年12月05日
星期五
星期五
遠傳與和信 獲准合併 |遠傳電信
公平會昨( 4 )日通過遠傳電信、遠和電信及和信電訊合併案。公平
會評估,遠傳電信與和信電訊合併後,市場占有率達 31.2%,仍低於
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對市場競爭結構不致產生負面衝擊,因而通
過此項結合案。
遠傳電信、遠和電信及和信電訊在10月 7 日董事會通過二階段併購計
畫。第一階段,由遠傳電信子公司遠和電信與和信電訊合併,遠和電
信為存續公司,和信電訊為消滅公司。遠和電信概括承受和信電訊所
有權利及義務,和信電訊原有股東將持有遠和電信約60%股權,遠傳
電信持有遠和電信約40%股權,預計於明年 1 月 1 日完成合併。
第二階段,則由遠傳電信與遠和電信進行股份轉換,遠傳電信發行新
股換發遠和電信100%股份。遠和電信成為遠傳電信100%持股子公司
,透過股份轉換,和信電訊原有股東將持有遠傳電信股份,預訂於明
年 3 月15日進行。
根據公平會調查,截至今年 9 月底,遠傳電信的市場占有率約 17.1%
,和信電訊約 14.1%,分居國內六家行動電話業者的第三位及第四位
。
兩事業結合後市場占有率達 31.2%,仍低於台灣大哥大的 34.5%,以
及中華電信的 31.5%。結合後兩家事業在用戶數及營業額上因結合而
擴張,但對市場整體排序並無顯著影響,且將結合前「兩大兩小」的
不均分布,修正為結合後「三家均等」的平衡態勢。
會評估,遠傳電信與和信電訊合併後,市場占有率達 31.2%,仍低於
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對市場競爭結構不致產生負面衝擊,因而通
過此項結合案。
遠傳電信、遠和電信及和信電訊在10月 7 日董事會通過二階段併購計
畫。第一階段,由遠傳電信子公司遠和電信與和信電訊合併,遠和電
信為存續公司,和信電訊為消滅公司。遠和電信概括承受和信電訊所
有權利及義務,和信電訊原有股東將持有遠和電信約60%股權,遠傳
電信持有遠和電信約40%股權,預計於明年 1 月 1 日完成合併。
第二階段,則由遠傳電信與遠和電信進行股份轉換,遠傳電信發行新
股換發遠和電信100%股份。遠和電信成為遠傳電信100%持股子公司
,透過股份轉換,和信電訊原有股東將持有遠傳電信股份,預訂於明
年 3 月15日進行。
根據公平會調查,截至今年 9 月底,遠傳電信的市場占有率約 17.1%
,和信電訊約 14.1%,分居國內六家行動電話業者的第三位及第四位
。
兩事業結合後市場占有率達 31.2%,仍低於台灣大哥大的 34.5%,以
及中華電信的 31.5%。結合後兩家事業在用戶數及營業額上因結合而
擴張,但對市場整體排序並無顯著影響,且將結合前「兩大兩小」的
不均分布,修正為結合後「三家均等」的平衡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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