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記者許政隆/台北•11月11日 11/11 17:53
台灣證交所今 (11)日召開董事會,除通過營業細
則等法案外,主要核議華冠通訊申請股票上市案,因決
議半年報中對大陸子公司查核事項,需在補充提出書面
說明,將延至下次董事會再議。
華冠通訊為華宇電腦轉投資事業,證交所董事會對
華冠通訊上市案,決議請該公司簽證會計師就該公司於
今年6月30日對子公司之應收帳款,及大陸子公司之存
貨所作查程序及查帳結論,提出書面說明後,提下次董
事會核議。
證交所上市部表示,華冠大陸子公司係代工NEC及
大陸貼牌手機等業務,在上半年因SARS影響庫存增加,
董事會要求在查核上更詳細的補充說明,此部份問題單
存,不影響通過上市申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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