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名稱 | 報價日期 | 今買均 | 買高 | 昨買均 | 實收資本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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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擘科技 | 2025/05/07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4,118,176,360 |
統一編號 | 董事長 | 今賣均 | 賣低 | 昨賣均 | 詳細報價連結 |
47255904 | 邱丕良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詳細報價連結 |
2003年10月29日
星期三
星期三
國碩將對飛利浦不合理權利金追償 預估可回沖1億元 |巨擘科技
鉅亨網記者張宜芬/台北•10月29日 10/29 09:39
飛利浦向美國ITC申請國碩(2406)及巨擘(8053)等
公司的CD-R產品銷往美國之禁制令經ITC行政法官初步
判定,飛利浦之授權行為構成美國法上之專利權濫用,
而依法不得行使相關權利,判決該公司敗訴。國碩表示
,將在收到判決勝訴通知書後,向飛利浦追償過去所繳
交的不合理權利金及所造成的商業損失,預估可以回沖
逾1億元。
國碩科技總經理陳繼仁指出,飛利浦對國碩及巨擘
等因CD-R專利權所提起的ITC程序敗訴,國碩將在收到
判決勝訴通知書後,採取把過去繳交給飛利浦不合理權
利金及造成的商業損失一併追償回來,且將在美國及台
灣兩地進行,而這次的結果,不只是對國碩具有正面效
應,對國內光碟片、光碟機廠商都是具正面實質意義。
國碩表示,飛利浦於2002年6月24日向美國ITC請求
調查19家CD-R及CD-RW業者侵害其6項專利權,並要求頒
發永久禁制令阻止侵權廠商產品銷往美國,及其產品銷
售及販售行為。在經歷ITC近14個月審查,ITC行政法官
於今年1月24日出具初步判決結果,認定飛利浦其授權
行為構成美國法上的專利權濫用而依法不得行使相關權
利。
陳繼仁表示,飛利浦其行為構成美國法上的專利權
濫用而依法不得行使相關權利,其原因有三,一、必要
性及不必要性的產品綁在一起銷售,二、控制價格,三
、歧視性待遇。而雖然飛利浦的ITC程序敗訴,但其400
頁判決書尚未公開,但國碩對於即將宣判的案件信心滿
滿,若判決成立後,則以後飛利浦將喪失收取權利金的
權利,對於國內光碟業者來說,將是一大振奮消息。
國碩表示,目前飛利浦一片CD-R約收取0.045美元
銷往美國的權利金,而國碩這2、3年來提列飛利浦權利
金約2-3億元,估計可回沖逾1億元提列準備金,順利的
話,最快年底可回沖。
飛利浦向美國ITC申請國碩(2406)及巨擘(8053)等
公司的CD-R產品銷往美國之禁制令經ITC行政法官初步
判定,飛利浦之授權行為構成美國法上之專利權濫用,
而依法不得行使相關權利,判決該公司敗訴。國碩表示
,將在收到判決勝訴通知書後,向飛利浦追償過去所繳
交的不合理權利金及所造成的商業損失,預估可以回沖
逾1億元。
國碩科技總經理陳繼仁指出,飛利浦對國碩及巨擘
等因CD-R專利權所提起的ITC程序敗訴,國碩將在收到
判決勝訴通知書後,採取把過去繳交給飛利浦不合理權
利金及造成的商業損失一併追償回來,且將在美國及台
灣兩地進行,而這次的結果,不只是對國碩具有正面效
應,對國內光碟片、光碟機廠商都是具正面實質意義。
國碩表示,飛利浦於2002年6月24日向美國ITC請求
調查19家CD-R及CD-RW業者侵害其6項專利權,並要求頒
發永久禁制令阻止侵權廠商產品銷往美國,及其產品銷
售及販售行為。在經歷ITC近14個月審查,ITC行政法官
於今年1月24日出具初步判決結果,認定飛利浦其授權
行為構成美國法上的專利權濫用而依法不得行使相關權
利。
陳繼仁表示,飛利浦其行為構成美國法上的專利權
濫用而依法不得行使相關權利,其原因有三,一、必要
性及不必要性的產品綁在一起銷售,二、控制價格,三
、歧視性待遇。而雖然飛利浦的ITC程序敗訴,但其400
頁判決書尚未公開,但國碩對於即將宣判的案件信心滿
滿,若判決成立後,則以後飛利浦將喪失收取權利金的
權利,對於國內光碟業者來說,將是一大振奮消息。
國碩表示,目前飛利浦一片CD-R約收取0.045美元
銷往美國的權利金,而國碩這2、3年來提列飛利浦權利
金約2-3億元,估計可回沖逾1億元提列準備金,順利的
話,最快年底可回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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