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僑董事會決議91年盈餘分配案 股票、現金股利各1元 2003/01/30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 1月30日 01/30 10:56高僑董事會昨(29)日決議91年度盈餘分配案,公司將配發股利 2元,股票、現金股利各 1元。 上一則: 證期會:同意高僑、華孚、系微等 3公司上櫃 下一則: 高僑2002年每股盈餘3.5元 預計3月12日以每股33元掛牌上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