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記者楊宜真/台北• 11月 14日 11/14 17:53
證期會今(14)日指出,有關協和證券發生業務人員
「與客戶有借貸款項」、「利用客戶名義或帳戶申購、
買賣有價證券」,以及「挪用或代客戶保管有價證券、
款項、印鑑或存摺」等一案,由於協和證券已於10月18
日與國票綜合證券股份合併而消滅,故證期會不予行處
分;但證期會要求國票綜合證券應解除蘆洲分公司前經
理人陳柏堅、新化分公司業務員周平等違規人員之職務
。
線上諮詢 / 行情評估 (專人回覆,提供參考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