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資料中心/台灣證券交易所.10月11日 10/11 07:34
主旨:公告三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商代號:八二
六0)營業讓與予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6003),並訂
本(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為最後營業日。
依據: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一年十月三日
台財證二字第0九一0一五四八0九號函,暨右開公司
九十一年九月二十五日三重證管發字第九一0九二五號
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三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最後營業日訂為本(九十一
)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二、奉主管機關函示:「該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五十五
條第一項規定提存於世華聯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
託部之營業保證金七仟萬元,為保障同法第五十五條第
二項因該公司特雪~務所生債務之債權人,請於最後營
業日公告上項優先債權人於三十日內向法院主張權利,
逾期即同意由該公司於繳回野i證照後領回。」,併予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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