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台北資料庫中心. 8月19日 08/19 17:53
1.事實發生日:91/08/19
2.發生緣由:本公司91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事項
(一)選舉事項:補選本公司董事案,敬請選任。
說明:
(1).敬請決議並補選一席董事。
(2).本次選任之董事自選任之日起任期共二年八個月,
即自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十九日起就任至九十四年四月二
十一日止。
決議:
當選戶號D120490504、戶名石博仁(當選權數14,129,19
5權)當選本公司董事,任期自即日起共二年八個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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